池州市光荣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JZCG-2018147WA成交公告
2018-12-17 00:00:00|作者:清洁吧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池州市光荣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18147WA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3日 采购日期:2018年12月14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苏州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太仓市开发区太平路西,宁波路南3幢太仓市汽车运输服务总公司主楼4楼南半部分 成交金额:145008.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物业管理服务 评审委员会名单: 王飞琴 盛英学 纪军胜 采购人名称: 池州市光荣院 地址:池州市光荣院 联系人:纪军胜 联系方式:0566-2818128 采购机构名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 项目负责人:陆翠平联系电话:0566-2318196 收费标准: 0 收费金额:0.00万元 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0日(3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566-231829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 业绩公示.pdf 池州市光荣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