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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岭镇集镇保洁、全镇各村垃圾清运及可烂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7-03-18 16:16:23|作者:清洁吧

编号:2017- 19(F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受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镜岭镇集镇保洁、全镇各村垃圾清运及可烂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金额约60万元,采购内容为新昌县镜岭镇集镇保洁、全镇各村垃圾清运及可烂垃圾资源化处理(详见采购文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法人;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保洁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7年   3   月   20   日至2017年  3    月   24   日(9:0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85号

代理机构: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本。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进行缴纳)。

账户名称:新昌县镜岭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商银行镜岭支行,

帐号:201000031938501。

  注:1、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2、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带汇款凭证到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财务科开具收据。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7年4月10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镜岭镇政府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   4   月   10   日10:00时整

开标地点:镜岭镇政府三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