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交通大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8-12-18 00:00:00|作者:清洁吧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交通大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8 17:12:18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交通大队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计划备生成案表(NO:J18121442-1395),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交通大队委托,对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交通大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8-441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交通大队物业管理项目 (三)招标预算:160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叁)章内容。 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物业服务 (3)招标预算:160万元 (4)类别:服务 (5)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1年 (7)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项目地点:武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交通大队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招标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4、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经理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工作经验。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投标负责制,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明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均为投标人企业在册人员(提供完整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4、拟投入本项目保安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证,保洁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水电工须持有电工证,(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明细)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8年类似业绩)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 7、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9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龙阳大道人信汇写字楼6号楼1726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投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可读取);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二)时间:2019年1月8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投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武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交通大队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交通大队 联系人:朱道远 电 话:027-8539807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驰 电 话:13995613998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751513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ccgp-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