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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乐清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大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8-12-18 00:00:00|作者:清洁吧
2018-12-18 17:30: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HQZB-YQ-2018-22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1乐清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大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1年?70万元本次招标为乐清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大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承包方式为劳务清包和材料供应,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投标供应商为餐饮服务企业;2、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报名、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即2018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地点: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 上午9:30七、投标地点:乐清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大楼820会议室(乐清市中心大道268号)八、开标时间:2019年1月8日 上午9:30九、开标地点:乐清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大楼820会议室(乐清市中心大道268号)十、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供应商账号汇出,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账户汇款。交付方式:电汇/汇票等转账方式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湖墅支行开户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1004847888501十一、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1、报名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资料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十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 系 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7-6166001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967760029 联系传真:0577-57579768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乐清市财政局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571330附件信息:乐清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大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招标文件(定稿).doc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