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秀厢大道北侧邕武路11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秀峰庭苑)监理
2018-12-19 00:00:00|作者:清洁吧
南宁市秀厢大道北侧邕武路11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秀峰庭苑)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18/12/19 】 项目名称 南宁市秀厢大道北侧邕武路11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秀峰庭苑)监理 招标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结构类型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17748.64平方米(不包含人防监理面积7692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84110.39平方米,公共架空休闲建筑415.69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4651.87平方米,配套商业设施面积3307.38平方米,物业、社区管理用房以及公厕、消防控制室、门卫室等521.77平方米,地下室32433.54平方米。 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19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20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24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南宁人防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总监理工程师 李锋 下浮 7.20 工期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19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总监理工程师 李思平 下浮 5.20 工期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1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总监理工程师 黄为林 下浮 5.80 工期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1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2、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监督电话:0771-581689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