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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区行政执法局采购“明珠建材市场物业管理”服务单一来源公示表招标公告

2017-03-20 09:16:20|作者:清洁吧

采购单位(全称)

独山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明珠建材市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    J2017-17

项目内容

向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明珠建材市场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预算

12.98万元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独山子区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独山子区喀什路7号

公示时间

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明珠建材市场物业管理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2.98万元

申请方式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肖军

工作单位

行政执法局



职称/职务

局长

联系电话

18097805192




论证意见:

该公司的物业管理在去年合同期内基本达到了要求,今后仍需继续提高。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买买提艾力

工作单位

行政执法局



职称/职务

副局长

联系电话

18997702757




论证意见:

该项目合同合理,该公司能达到合同要求。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董林泉

工作单位

金山路街道



职称/职务

人武部副部长

联系电话

18997703633




论证意见:

该项目合同基本满足了需求,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