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物业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12-19 00:00:00|作者:清洁吧
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物业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9 14:53 陕西博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物业服务项目(三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物业服务项目(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BR【2018】-58 三、采购人名称: 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胭脂路北50米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9-3333091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博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世纪大道阳光渭水华庭4幢2单元901室 联系人:杜工 电话:029-33581293 传真:029-3358129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物业服务项目(三次)1批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为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选取物业服务单位,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 项目用途: 服务类 采购预算: 4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其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和工作业绩; 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19 00:00:00至2018-12-2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世纪大道阳光渭水华庭4幢2单元9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29 09: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49号长安国际酒店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2-29 09: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49号长安国际酒店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33581293 2、开户名称:陕西博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支行 4、账 号:61050110698800000017?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博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