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宝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东财采计[2017]1395号要求,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荆门市东宝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团结社区的委托,拟就龙泉街道办事处团结社区南台市场物业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MZFCGJYB-2017-024
二、项目名称:龙泉街道办事处团结社区南台市场物业费项目
三、采购内容:龙泉街道办事处团结社区南台市场物业费服务(保洁员及秩序维护人员42人)。
四、服务期:1年
五、采购预算:约人民币147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竞标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严禁转包。
七、招标文件获取:
1、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须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2015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凭据和企业所得税(含完税凭证、银行缴款书)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含社会保险缴费发票、银行缴款书)】,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宝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开标室(长兴大道东宝区工业园电子产业园内)。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东宝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开标室(长兴大道东宝区工业园电子产业园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