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城区道路保洁(含道路绿化)招标公告

2017-03-20 16:18:49|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城区道路保洁(含道路绿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CTSC-2017-012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九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清扫保洁服务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适合本项目清扫服务(保洁)的作业机具,并提供自有或租赁凭证;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清扫车、洒水车和高压冲洗车等;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7)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8)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9)杭政办〔2008〕14号和浙政办发[2009]190号文件精神执行情况好。(10)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近三年来(2014年1月―今)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1.报名/发售时间:2017-03-20至2017-03-2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2.报名/发售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1室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七.投标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三墩路85号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315会议室八.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九.开标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三墩路85号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315会议室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100000元交付方式:汇票、支票、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65548152十一.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3.(1)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2)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要求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如不按要求进行注册的,采购单位有权延期发布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告直至取消中标资格,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质疑和投诉:①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②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