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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采购(GXZC2018-G3-21649-GDZB)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2018-12-20 00:00:00|作者:清洁吧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采购(GXZC2018-G3-21649-GDZB)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采购(GXZC2018-G3-21649-GDZB)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采购(GXZC2018-G3-21649-GDZB)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XZC2018-G3-21649-GDZ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凌工项目联系电话:0771-58946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民乐路1号联系方式:潘彦辰;联系电话: 0771-28150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凌丽勤0771-5894688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01810190152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保洁服务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G3-21649-GDZB三、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 采购名称 单位 数量 保洁服务 1 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80 万元。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注册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服务采购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采购服务项的企事业单位。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2月 27 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2.发售地点: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③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④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二代身份证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打印件无效),以上所有材料均要求原件现场核查,原件核查后以予退还,复印件留存﹞。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5 万元。(必须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9年1月8日下午17点前到达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新华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11046412 银行账号:45001604655050503263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九、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3%缴纳给采购人,待服务期1 年服务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9年1月9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月9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联系人:凌丽勤 联系电话:0771-5894688 传真: 0771-57125502.采购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 南宁市民乐路1号 联系人: 潘彦辰 ; 联系电话: 0771-2815032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1539。十三、招标信息咨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 )。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注册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服务采购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采购服务项的企事业单位。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时间:2018年12月19日 19:13 至 2018年12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③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④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二代身份证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打印件无效),以上所有材料均要求原件现场核查,原件核查后以予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9日 10:00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9日 10:00六、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