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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永嘉县永临中学物业管理(第二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8-12-20 00:00:00|作者:清洁吧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永嘉县永临中学物业管理(第二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永临中学委托,就浙江省永临中学物业管理(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F-GB201812200303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浙江省永临中学物业管理(合同期限为1年),(采购预算:977640元)(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四、报名步骤: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如下步骤进行报名:第一步:政采云报名: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报名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www.zjzfcg.gov.cn/quote/2017-05-25/6708.html?第二步: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嘉县招标投标网报名:1、已有账号的请登陆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嘉县招标投标网http://61.164.96.196:7088/yjcms/进行报名。报名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2、供应商如未注册,请登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zzbtb.com/wzcms/process.jspx 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咨询电话:0577-88926862 (第一步、第二步必须全部完成,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第三步:采购文件的下载:以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嘉县招标投标网公告附件的终稿为准。五、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质疑事项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1日 09:30七、投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八、开标时间:2019年1月11日 09:30九、开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十、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10000元;2、投标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且不再需要开具保证金收据,开标时以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保证金到账证明为准。3、投标人汇入保证金时,需在新系统内进行在线付款,并从基本户汇入新系统分配的子账号。十一、联系方式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370669676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联 系 人:余旭凡联系电话:18968868813传 真:0577-5757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