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关于高邮市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2018-12-23 00:00:00|作者:清洁吧
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受高邮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高邮市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高邮市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YZCG-201872
二、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高邮市,江苏省辖县级市。高邮是世界遗产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地处长江三角洲,位于上海经济圈和南京都市圈双重辐射区,是苏中、苏北重要门户。是中国民歌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全国集邮之乡、中国建筑之乡。
高邮总人口83万人,总面积1963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面积1175平方千米、水域面积788平方千米,分别占总面积的59.9%、40.1%。下辖2个街道、10个镇、1个乡和1个国家级科技园、1个省级开发区、1个省级高新区、1个准省级开发区。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8.41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2.63亿元。2018年11月高邮市入选中国幸福百市榜第21位,入选中国县级市全面小康指数第80位。
高邮属亚热带温润气候区,常年主导风为东南风,平均风速3.6米/秒;年平均气温15℃;年平均降雨1030毫米,年平均气压1016毫巴,年平均相对湿度67%,无霜期为217天。具有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日光充足、无霜期长特点。
本项目是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专业化公司,提供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服务。服务质量要求必须对照全国文明城市等国家级各类城市创建考评标准体系,加大项目设备、人员投入,优化管理手段措施,引用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机械化作业能力、智能化监管水平、综合管理效率,全面解决好环境“脏、乱、差”、绿化管养层次低、河道水体不洁净、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和突发应急处理保障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营造洁净优美的城市整体环境,达成高质量、高品位和常态化、长效化的一体化服务标准新要求。针对高邮市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绿化管养、河道保洁、垃圾收集转运、中转站的运营管理、公厕管理、野广告清理及公交站台、护栏、“城市家具”等市政设施管理运营方案等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服务。
坚持市场导向,在现有政府购买环卫部分作业服务的基础上,通过扩面、增量,加快形成作业企业化、运行市场化、投资多元化、监管规范化的城市环境管理发展新格局。
1、服务区域。在城管局负责的城市主次干道购买服务基础上,将市开发区(含三村一社区,北至东平河)、城南经济新区(南至S333、绿杨路,含管伙、勤王等村城郊结合部部分)、高邮镇(东至京沪高速)城市社区、城中村相关的背街小巷及无物管、基本物业管理小区,以及高新区(新区及原送桥、郭集、天山老集镇区)一并纳入新的政府购买作业服务范围。
2、服务项目:作业服务范围内的所有道路保洁、绿化管养、河道保洁、垃圾分类清运、城市雨水管道疏通及窨井损坏维护、公厕管理以及公交站台、护栏清洗作业等服务项目。所涉及的购买责任主体为一镇三区、城管、城建、水利。对公园体系绿地植被因自然退化需要补植、古树名木管理、非市管公厕粪便清掏及拆建建筑垃圾清运(但不包括无主无物业管理的建筑装修垃圾)等,不纳入购买服务范围。(详见《高邮市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服务主要项目工作量表》。
3、考核细则: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工作要求另行制定,投标人投标本项目应充分考虑本因素影响,并承诺无条件接受考核。
4、服务期限:三年。在三年服务期限内,考核达到优良的,经招标人依程序报批同意后可续签本项目三年。本项目最多续签二次。
5、经费预算: 1.239564亿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要求;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3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可提供社保网查询的截图);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
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卫生清洁服务类经营内容。
4、具有协助政府成功创建(或保创)全国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含县城)成功经验或案例。
5、主体库注册登记:投标供应商应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主体库信息操作手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购领招标文件需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协助政府成功创建(或保创)全国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含县城)成功经验或案例材料证明(所协助城市颁发的证明或荣誉等)、主体库注册登记截图报名。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肆份)。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政府采购科一室(高邮市长生路25号二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联系人:钱邦才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请自带U盘拷贝。
其他有关事项
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4616755),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月14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澄清: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书面文件于2019年1月4日17:00前送达至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政府采购科一室(高邮市长生路25号),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月16日9: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月16日9: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开标二室(高邮市长生路25号一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钱邦才
注:未按规定时间回复参与投标确认函、交付投标保证金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6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开标二室(高邮市长生路25号一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刘春荣
联系电话:15052570866(手机); 0514-84615272(传真)。
联系地址: 高邮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高邮市盂城南路10号)。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联系人:钱邦才
联系电话:手机:18952555870;办电:0514-84699068;传真:0514-84616755。
联系地址: 高邮市长生路25号 邮政编码:225600
八、开户信息:
账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市支行
账 号:932006010045520000
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gyzfcg.gov.cn)。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