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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大桥公寓一期(祥浦苑)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维保工程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2018-12-22 00:00:00|作者:清洁吧
鼓山大桥公寓一期(祥浦苑)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维保工程 答疑文件 招标编号:JR招字第2018-02-014号 各投标人: 一、现将有关质疑的回复如下: 1.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货物技术要求的第2.5条控制系统要求(P47页),第(5)、(6)小点要求:具备梯控面板键盘输入......使用电梯;具备业主呼梯功能。烦请明确具体梯控要求,实现哪几种功能。” 等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具备梯控功能:电梯面板内嵌梯控面板,梯控面板具备有刷卡功能以及数字键盘。楼内业主可刷卡或按密码到达业主楼层,或者根据动态授权限时密码,提供给访客以及外卖人员使用电梯抵达指定楼层。 2.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分标准中3.4商务部分评分C标准(2)投标人业绩销售业绩中,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还是以验收报告签发日期为准,烦请明确”等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分标准中3.4商务部分评分C标准(3)技术力量及服务承诺情况d.维保报价要求电梯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移交小区物业期间的维保费用≤200元/台.该维保费用严重低于实际市场行情,且电梯验收后到移交物业之前可能存在现场施工用梯,对电梯损耗比较严重,每月200元/台的电梯维保费无法满足电梯正常维保,建议将维保费用提升至每月1000元/台左右。”等现回复如下: 答: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投标人提出的:①、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C标准,投标人业绩,安装业绩: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在福建省内已安装验收合格的乘客电梯(速度≥6.0M/S)安装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满足这条评分要求的制造厂家只有1-2家能够满足,具有严重的倾向性及地域性。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0年内在福建省内已安装验收合格的乘客电梯(速度≥6.0M/S)或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已安装验收合格的乘客电梯(速度≥6.0M/S);②、安装业绩(3分)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在福建省内已安装验收合格的乘客电梯(速度≥6.0M/S)安装业绩情况进行评分:安装量≥10台,得3分。10台>安装量≥5台,得2分;安装量<5台,得1分。注:业绩需提供合同书复印件以及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盖章的安装验收合格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体现安装单位、台数、产品安装地点、签发日期以及电梯类型的不得分,安装业绩年限以监督检验报告的签发日期之日起算。若发现虚假业绩者作否决投标处理。安装业绩有两个条件(年限:前5年,地域:福建省)同时满足该条要求的品牌只有1-2家,不超过3家,不具有公平性,此条评分要求能否修改为:安装业绩(3分)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0年内在福建省内已安装验收合格的乘客电梯(速度≥6.0M/S)安装业绩情况进行评分:安装量≥10台,得3分。10台>安装量≥5台,得2分;安装量<5台,得1分。注:业绩需提供合同书复印件以及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盖章的安装验收合格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体现安装单位、台数、产品安装地点、签发日期以及电梯类型的不得分,安装业绩年限以监督检验报告的签发日期之日起算。若发现虚假业绩者作否决投标处理;③安装业绩:评分办法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在福建省内已安装验收合格的乘客电梯(速度≥6.0M/S)安装业绩情况进行评分。疑问:按照此评分,只有日立、通力、迅达等厂家能够满足 ,按照《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故建议修改为“评分办法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在已安装验收合格的乘客电梯(速度≥6.0M/S)安装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或“评分办法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在福建省内已安装验收合格的乘客电梯(速度≥4M/S)安装业绩情况进行评分”。等现回复如下: 答: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中(1)投标人综合能力中③本项目安装、维保单位的安装、维修许可证。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是电梯制造商在福建省内设立的分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级资质,原件待查),且安装、维修许可证中乘客电梯安装、维修资质最高等级A级的得2分,B级的得1分,C级的不得分。本项目安装、维保单位的安装、维修许可证: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是电梯制造商在福建省内设立的分公司提出质疑。建议修改为: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是电梯制造商在福建省内设立的分公司(或公司)。回复如下: 答: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投标人提出的“ 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3.4 商务部分评分C标准:1、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是电梯制造商在福建省内设立的分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级资质,原件待查),且安装、维修许可证中乘客电梯安装、维修资质最高等级A级的得2分,B级的得1分,C级的不得分。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是电梯制造商在福建省内独资的子公司,且具有独立的法人代表是否可以满足此条评分;”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投标人提出的“ 投标人所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在福建省内设立且注册地在福州市的分公司成立年限(2分);(以上年限均以制造商(或所投电梯品牌)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注册地址成立日期为准,原件备查。)成立年限≥10年,得2分;10年>成立年限≥5年,得1分;成立年限<5年,不得分。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是电梯制造商在福建省内独资的子公司,且具有独立的法人代表是否可以满足此条评分;”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投标人提出的“ 销售业绩: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的同品牌、同商标的永磁同步无齿轮乘客电梯(速度≥6.0M/S)销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疑问:按照此评分,只有日立、通力、迅达等厂家能够满足 ,按照《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故建议修改为“评分办法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在已安装验收合格的乘客电梯(速度≥4M/S)安装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问题现回复如下: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所收到的收据中如有发现未盖章的,可凭原收据至代理单位兑换。 本答疑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竞价报名地址: https://www.fjggfw.gov.cn/Website/JYXX_GCJS.aspx?ID=103688 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