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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擦院食堂保洁管理服务磋商公告

2018-12-24 00:00:00|作者:清洁吧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擦院食堂保洁管理服务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32-1811FW7L2933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擦院食堂保洁管理服务磋商公告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保洁管理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磋商。 1.项目名称: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保洁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0632-1811FW7L2933 3.本项目预算金额:48万元。 4.磋商内容: 4.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保洁管理服务项目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及标准。 4.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3服务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4.4服务地点: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 5.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具有餐饮服务资质的餐饮服务机构(食堂类); 5.7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对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相关资料 6.1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6.2通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3提供 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对投标人及其法人无失信记录打印页; 6.4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原件携带审核后退回。 7.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7.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 (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7.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大同市御东新区东泰大厦九层915。 7.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4日9: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同市御东新区东泰大厦916。 9.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9.1磋商时间:2019年1月4日9:00。 9.2磋商地点:大同市御东新区东泰大厦916。 9.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贾利海 联系电话:1309668680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9层 联系人:冯思明 联系电话:0352-2899339 网址:www.sxtender.com 邮箱:sxsgjzb2016@126.com 注:本文均为北京时间。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