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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金融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8-12-25 00:00:00|作者:清洁吧
[0]淮安市金融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8011806260101 项目名称 淮安市金融中心项目 标段编号 3208011806260101-BD-001; 标段名称 淮安市金融中心中央商务区西地块和东地块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1月25日 工程类型 园林绿化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淮安市金融中心中央商务区西地块和东地块景观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金融中心中央商务区西地块和东地块景观项目)已由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复〔2014〕1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金融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集团公司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水渡口大道北侧 2.1.2 建设规模:淮安市金融中心中央商务区西地块和东地块景观项目,景观绿化面积约82054.32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约1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0日历天;西地块景观工程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东地块景观工程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19年2月1 日,施工开工日期: 西地块景观工程暂定2019 年3 月2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经发包人批准由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承担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现场服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采购、施工(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外,投标人应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设计资质: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营业范围,且2013年12月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园林景观工程的施工业绩。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t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1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总承包业绩要求:申请人2013年12月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园林景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申请人2013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造价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申请人2013年12月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园林景观工程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参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的定义)。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5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 年12月25日 9时00分至2019年1月25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请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4.4投标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工联系,电话:13770370470; 4.5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www.haztb.gov.cn)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年1月28日 14时30 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合计100分)。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金融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水渡口大道北侧 地址:淮安市深圳路1#尚东国际7栋01层 邮 编: 223001 邮 编: 223001 联 系 人:尹工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517-83766096 电 话:0517-89888260 13814063322 淮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盖备案章) 经 办 人:(签字) 2018年12月2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相关附件 打印稿--西地块和东地块景观EPC工程-资格后审总承包招标文件1220-13-网定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