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2018-12-25 00:00:00|作者:清洁吧
本比选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18-TF-12048),比选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物业管理内容为保洁绿化和保安服务。服务地点位于南宁市长堽路35号,建筑面积为3107.35平方米(不含一楼外单位租用的196.65平方米及南宁电信分公司租用的74平方米)。合同有效期为两年。 1.3 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1万元(含税)。 1.4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51万元(含税),参选人的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6 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比选人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出现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根据中选候选人的排名次序递补确定中选人或者另行启动采购。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等注册经营范围,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 (2)要求参选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若注册资本为外币,则以唱价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3)资质要求:参选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国家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9号文决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3月8日废止,此前审批获取的国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有效。鉴于上述情况,本项目针对国家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作如下补充: 1)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有效; 2)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参选人须满足下述条件方可视为有效: A、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B、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C、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4)参选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承诺中选后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5)业绩:参选人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已完成的物业管理类项目业绩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须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则以框架合同+结算依据为准,材料不全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现场备查,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否决其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015年至今有重要毁约、无故弃标行为; (4)2015年至今有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 (5)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7)在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 (8)相关服务在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汇款+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邮件应注明: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地址等,并将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回执作为附件发至gxtfzb@189.cn),联系人:陆女士,联系方式:0771-2419331)。 4.3 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466050701096 开 户 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招标中心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00元)整,售后不退。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00元。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长堽路35号技术服务分公司7楼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比选公告在《____》(____)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选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长堽路35号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覃振祝 电 话:18977115652 电子邮件:18977115652@189.cn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盖章)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