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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物业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3-23 16:12:56|作者:清洁吧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莞中电第二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物业总承包服务项目[服务招标]的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东莞中电第二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东莞中电第二热电有限公司办公区、生产厂区生活区及附属设施、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环境绿化、商务服务(文员、来客接待、会议服务等)、客房服务、食堂餐饮服务、车辆交通服务、秩序维护(包括消防保卫)、零星修缮工程、除“四害”、白蚁防治等物业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同时提供具备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须涵盖所投项目内容;3.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物业管理三级(含三级(暂定))或以上资质;3.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管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管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管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管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员工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15)已放弃中标的单位重新参与此标段重新招标的投标;(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4 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广州市水荫路2号恒鑫大厦西座808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2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格式可参考附件1)。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