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莆田渠桥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12-29 00:00:00|作者:清洁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莆田渠桥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莆田渠桥110kV输变电工程
荔城区新度镇境内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
辽宁辐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包括:①新建一座110kV渠桥变电站,本期安装2台容量为50MVA主变压器及其配套设施,110kV出线2回,分别接入220kV 新度变、木兰变,10kV出线28回;②兰~新度π入渠桥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110kV双回路线路长度约1.65km,其中其中架空段长约0.2km、电缆段长约1.48km。
(1)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到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中。生产废水采用修筑沉淀池的处理方法处理变电站施工废水,初级沉淀后回用喷淋。运营期项目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禁止在午间和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午间:12:00-14:00,夜间22:00-06:00),因工艺需要在午间和夜间作业的,需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采取适当的隔音措施,施工期噪声可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营运期变电站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变电站东、南和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线路经过其余区域村庄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变电站周边工频电场强度以及工频磁场强度应低于评价标准值(50Hz频率下,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执行4kV/m;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磁感应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磁感应强度执行0.1mT。)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及时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电 话:0594-2658930
传 真:0594-2681708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