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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3-25 15:15:53|作者:清洁吧

国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CFTC-BJ01-170300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分包号 用途 服务要求物业管理服务入围 75万元 01 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10.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要求:(一)供应商须为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二)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壹级资质;(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近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记录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供应商须为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壹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供应商应按上述报名资料的要求,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75.0 万元(人民币)谈判时间:2017年04月05日 09:30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3月24日 09:30 至 2017年03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1705室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4月05日 09:30 至 2017年04月05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3号圣地苑宾馆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4月05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3号圣地苑宾馆会议室四、其它补充事宜:五、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10-56215050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公示附件附件:1.物业管理-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