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范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物业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及服务提供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 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 投标人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2.2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2.2.1 须组织独立的团队为信用卡中心提供一对一物业服务。(须提供管理团队人员简历)
2.2.2 投标人须具有自2012年经营过大型国有企业或商业银行同等规模(同时办公500人及以上)写字楼3年以上的案例经验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2.2.3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核发的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3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招标人业务、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北京时间9:30 时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3层。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打印版一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 标书费汇款证明;
(5)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2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
3 | 注册地址及电话 | 请在地址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4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由于购买单位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
(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注:(5)可编辑版本及(6)扫描件,两项内容须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款后壹日内邮寄出招标文件,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7年4月3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9时30分,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会议室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其他要求
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