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bt_20170324185007086 | 标讯类别:招标公告 |
开标时间: | 信息来源:政府公共资源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 |
项目概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望谟县2017年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望谟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望谟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24日 15: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3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13日 11: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14日 09:10 | ||
开标地点 |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三楼多功能厅三) | ||
预算金额 | ¥78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灿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9-3114776 | ||
采购单位 | 望谟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望谟县城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59-46133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兴义市机场大道中段白云尚城C栋2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59-3114776 |
1、项目名称:望谟县2017年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702】-035号-1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702】-035号-1
4、项目联系人:宋灿
5、项目联系电话:0859-3114776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①第一年清扫54条主次干道及24条背街小巷(含全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及河道(东岩变电站至党校桥河道内的垃圾清扫保洁)、清洁野广告等),合计面积87万平方米,详情见《招标文件》。②合同期限内,有新增清扫保洁面积的,自动纳入清扫保洁范围,服务内容不变。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7,83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5年(合同为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具体功能区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注:经营范围必需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内容。) ③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企业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材料; ④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⑤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投标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供应商须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内报名成功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3-25 09:00:00至2017-04-13 11: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ztb.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04-14 09:1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4-14 09:10:00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三楼多功能厅三)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288000120119900000625504
(1)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3-25 09:00:00至2017-04-14 09:1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是银行支票或电汇。支票或电汇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出。支票由投标人进账。
(4)开户银行及帐号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望谟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联系地址:望谟县城
项目联系人:段泰旭
联系电话:0859-4613379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精神,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生产的,对 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中段白云尚城C栋21楼
项目联系人:宋灿
联系电话:0859-3114776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