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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物业服务项目公开征询意见公示

2019-01-03 00:00:00|作者:清洁吧
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物业服务项目公开征询意见公示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13090018278313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征询期限:2019年1月3日 2019年1月7日(节假日除外)意见反馈联系人:张隆梅 联系电话 :0317-2175020征询意见主要内容 : 一、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如在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二、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1、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处机关宿办楼及配套设施、庭院及门卫室等附属设施保洁、保安工作及木门店收费站南区的保安工作。2、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处机关及下属11个单位垃圾清运。(二)管理内容1、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处机关保洁、保安工作,及木门店收费站南区日常保安工作。2、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处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宿办楼地面、走廊、门、窗户、栏杆、楼梯、卫生间、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等;庭院卫生清扫保洁;绿地等日常保洁。3、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处机关及下属11个单位垃圾外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三)项目要求:1、基本要求(1)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2)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3)人员配置:供应商需固定给处机关派遣专职保洁人员2名,保安人员6名,木门店收费站保安人员2名。(4)设备设施配备:供应商需提供垃圾清运专用车辆及工具、保洁用品等设备设施。2、维护公共秩序(1)保安工作24小时在岗值勤。(2)对重点区域、夜间或节假日等重点时间段坚持经常巡查,保持巡查记录。(3)按照处管理规定,对进出院内的非本单位车辆、人员进行登记管理,保持登记记录。(4)服从处机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四)保洁服务1、服务内容:(1)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宿办楼楼道、卫生间每日清扫拖洗不少于2次,保持楼内各个位置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垃圾,楼内无异味,院内保持整洁、干净。(2)合理设置各单位果壳箱或者垃圾桶,垃圾装袋,保持垃圾桶清洁。垃圾根据需要及时清运,至少每周清运两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清运。(3)院墙有张贴广告,要及时清除。2、服务范围:(1)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处机关院内保洁。(2)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处机关及下属11个单位院内垃圾清运。(五)工具和耗材尘推、玻璃刷、簸箕笤帚、拖布、刷子、各种药剂、静电牵尘剂、玻璃剂、不锈钢养护剂、毛巾、手套、洗衣粉、大小塑料袋等。质询事项的处理:潜在供应商认为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交易中心提出询问和质疑,具体可参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处理办法(试行)》执行。质疑联系电话:0317-2179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