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蚌埠市交通香樟名都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2019-01-04 00:00:00|作者:清洁吧
蚌埠市交通香樟名都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03 17:32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蚌埠市交通香樟名都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二次)(皖C-2018-SH-CG-485-重1)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1和第三章服务需求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响应本项目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对前期物业开办费和空房补助费进行竞价; 2、前期物业开办费包括物业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资料准备费、印制费、物业办公场所装修费、物业办公家具采购费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对人工费(含所用工人工资、社保、加班费用)、管理费、设备使用及维护费、设备折旧及损耗、油耗物耗、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分项报价自行测算。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项目报价测算明细表不做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价风险。(招标文件中如果出现“关于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项目报价测算明细表”的要求前后不一致,以此处描述为准)。 现修改为: 1.投标人在响应本项目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对前期物业开办费和空房补助费进行竞价。 2.前期物业开办费包括物业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资料准备费、印制费、物业办公场所装修费、物业办公家具采购费等一切费用; 3.本项目不需提供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及项目报价测算明细表; 4.本项目不对投标文件中出现的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及项目报价测算明细表进行评审。 二、关于招标公告的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信誉要求2、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外,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①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被限制投标(包括投标资格、信用管理、市场准入、承揽工程方面的限制,下同)且在限制期内;②被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现修改为: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增加“九、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告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关于履约保证金收受方式的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 履约保证金收受方式为:保函。 现修改为:履约保证金收受方式为:转账。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安徽省蚌埠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附件: 485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最终1) 485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最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