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县泉塘街道东十路109号星辰青年城5栋2112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1
2019-01-04 00:00:00|作者:清洁吧
长沙县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县泉塘街道东十路109号星辰青年城5栋2112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1 长沙县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县泉塘街道东十路109号星辰青年城5栋2112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1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 所属行业: 招标公告正文: 长沙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月18日10时至2019年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长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长沙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1/0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长沙县泉塘街道东十路109号星辰青年城5栋2112房屋(预告证明号:414016023)。该商住楼为高层电梯房,钢混结构,总层数为26层,建于2014年,有楼宇监控系统,消防栓。拍卖对象为21层2112号房屋,南北朝向,无特殊景观。建筑面积46.97平方米,房屋为毛坯结构。房屋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抵押证明号为214010993,债权数额为17万元。 【详见"标的物介绍"栏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371300元,起拍价:26240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本次拍卖统一组织看样,初步定于拍卖前三天实地看样,意向竞买人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登记。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竞得者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月25日前缴纳,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本院以下指定账户(注明买受人和资产名称): 户 名:长沙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账 号:6232653672100125062 联 行 号:308551024184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查看淘宝说明: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7775794077(马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长沙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优先购买权 无 标的介绍: 长沙县泉塘街道东十路109号星辰青年城5栋2112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