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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滁土公告字〔2018〕32号

2019-01-07 00:00:00|作者:清洁吧
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滁土公告字〔2018〕32号 【信息日期:2019/01/07】 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滁土公告字〔2018〕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下列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第1号宗地位于敬梓路与南谯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341103011008GB00076。 第2号宗地位于人民东路与南谯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341103011008GB00075。 第3号宗地位于徽州路与中心二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341103009011GB00001。 第4号宗地位于徽州路与双城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 341103009006GB00005。 第5号宗地位于徽州路与中新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341103009009GB00016。 第6号宗地位于徽州路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341103009009GB00017。 第7号宗地位于滁州大道与双城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341103009009GB00015。 第8号宗地位于中新大道与滁州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宗地号: 341103009009GB00010。 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宗地序号 出让土地 面积 ㎡ 规 划 用 途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出让 年限 (年) 出让 起叫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 筑 密 度 建筑层数 (限 高) 1 111971 (167.96亩) 居住、商业(≥47%) 1.6-2.0 商业≥5% 住宅≥30% ≤40% 100米 70 40 32753 16377 2 107811 (161.72亩) 居住、商业(3%-10%) 1.6-2.0 ≥35% ≤25% 100米 70 40 47061 23531 3 9481 (14.22亩) 居住、商业(≤10%) 全自持 1.0-2.2 ≥30% ≤25% 80米 70 40 1423 285 4 64433 (96.65亩) 居住、商业(≤10%) 全自持 1.0-2.2 ≥30% ≤25% 80米 70 40 9665 1933 5 94269 (141.4亩) 居住、商业(≤10%) 全自持 1.0-2.2 ≥30% ≤25% 80米 70 40 12727 2546 6 106076 (159.11亩) 居住、商业(≤10%) 全自持 1.0-2.2 ≥30% ≤25% 80米 70 40 14321 2865 7 48977 (73.47亩) 居住、商业(≤10%) 全自持 1.0-2.2 ≥30% ≤25% 80米 70 40 6245 1249 8 112362 (168.54亩) 居住、商业(≤10%) 全自持 1.0-2.2 ≥30% ≤25% 80米 70 40 13484 2697 二、竞买人资格 第1、2号宗地仅接受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须同时申请竞买,同时报价,同时竞得;竞买人须具备国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同时须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官方网站公布的“2018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前20强企业;竞买人须具备大型购物中心的自主开发和运营经验,须在国内开发自持并自主整体运营10个以上、单体商业建筑面积均不低于8万平方米(不含地下车库)、商业建筑面积累计不低于150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不含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竞买人须提供上述物业产权证或竣工备案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第3-8号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竞买保证金票据。8、竞买资格的其它证明材料。 特别要求:1、第1、2号宗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当天与滁州市南谯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大型购物中心建设及满铺开业履约协议书》,并向滁州市南谯区政府指定机构的账户缴纳如期满铺开业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等额银行保函,不计利息)。2、第1号宗地须规划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8.2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不含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等),须由竞得人全部自持产权且整体运营,不得分割销售,也不可整体转租给第三方经营(竞得人所在集团母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除外);另需规划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37万平方米的特色商业街区;第2号宗地地块内需规划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0.75万平方米的特色商业街区。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申请人应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6日,到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五、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9年1月16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宗地。 拍卖时间:2019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拍卖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龙蟠大道109号)。 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9年1月16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没有申请人竞买或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个的,将直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宗地。 报名截止时间:挂牌期间仍可申请报名,截止到2019年1月28日17时。 挂牌竞价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挂牌竞价时间:2019年1月17日上午9时至2019年1月30日上午10时整止。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本次公告出让的宗地均设保留底价。 七、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八、本次出让由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委托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等出让文件有解释权。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550-3078766 联 系 人:赵新升、高田 邮政编码:239000 网 址 :http://gtfcj.chuzhou.gov.cn/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