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基工业区703栋第四层东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2019-01-06 00:00:00|作者:清洁吧
鹏基工业区703栋第四层东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鹏基工业区703栋第四层东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 所属行业:其他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Y04201900005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深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路众鑫科技大厦22楼 挂牌起始时间 2019年1月7日 挂牌期满时间 2019年1月18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周期。)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 概括 物业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莲塘鹏基工业区703栋,计算租金面积为1030.4平方米。出租用途为厂房。租赁期限24个月。有权属证明。 计算租金面积 1030.4平方米 出租用途 厂房 出租期限 24个月 免租期限 无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45元/平方米/月(含5%增值税,自第二年起,每年在上年租价的基础上递增5%)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使用中,租期至2019年1月31日。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否 注意事项 无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直管企业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挂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深业资产总纪〔2018〕03号)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信誉良好。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 3、深圳市本地企业依法注册登记不少于10年。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企业国有资产意向承租协议书(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履约条件 1、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空调、物业管理、印花税等)。 2、新承租方承租该物业,须与该管理处签订相关的物业管理协议书,该物业每月物业管理费、物业本体维修金由承租方直接向该管理处缴纳,该物业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直接到相关部门缴纳。 3、不得改变房产用途。 4、放弃优先购买权。 5、守法经营、安全使用租赁房产。 6、按正常条件收取首期租金、租赁保证金、水电费保证金。 7、出租方不负责提供停车位。 8、承租方如提出提前退租解约,须提前贰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交予出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承租方须补偿出租方所支付的租赁合同印花税。 9、承租方正式竞得该物业承租权后,须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与出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仍不到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并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10、若因原承租方不退场致使租赁物业无法按期交付,新承租方同意给予出租方一定的合理期间(包括采取诉讼或仲裁等争议解决手段所需时间)进行租赁物业的收回工作,新承租方同意不追究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违约责任。若超过【3】个月,出租方仍无法交付租赁物业的,则新承租方享有单方解除权,新承租方同意不追究出租方的违约或赔偿等责任。 11、该物业涉及城市更新(旧改)、拆迁等情况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且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搬迁并无条件向出租方交付租赁房屋,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装修费、过渡费等)。 12、该物业租期较短,承租方租赁该物业后,不可进行大型装修或改造(不得超过一万元),如物业纳入城市更新计划时,出租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装修、改造费用赔偿。 13、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5前转账到出租方指定账号。 特别事项说明 1、该物业产权为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其租赁经营现统一委托深圳深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为此,签署租赁合同及开具租金发票均为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2、此次出租物业有承租方在合同期内租用,以现状出租。现室内的装修、配置的照明电路、消防设施等均由原承租方出资置办及改造。 3、招租物业目前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按照以下用途收费:1、厂房用途按建筑面积1.49元/月/㎡计算;2、办公用途按建筑面积1.76元/月/㎡计算;3、商业用途按建筑面积1.89元/月/㎡计算。 4、物业管理费含管理费、垃圾处理费(按照实际用量收费),该物业本体维修金按建筑面积0.25元/月/㎡计算。 5、承租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两个月(按月租金计)、水电费保证金1万元。 报名登记时间 挂牌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14万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户 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 开户账号 3370 4010 01000 32678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0755-83690738 赖先生 0755-83690743 侯小姐 传 真 0755-26577562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网 址 www.sotcbb.com 微信公众号 sotc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