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工业园三区A10栋、A11栋、A12栋、A13栋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2019-01-06 00:00:00|作者:清洁吧
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工业园三区A10栋、A11栋、A12栋、A13栋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工业园三区A10栋、A11栋、A12栋、A13栋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2019-01-18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 所属行业:其他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JT04201900003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综合楼 挂牌起始时间 2019年1月7日 挂牌期满时间 2019年1月18日(挂牌期满,未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10个工作日,延长次数不超过1周期)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 概 括 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工业园三区A10栋、A11栋、A12栋、A13栋,出租总面积14218平方米(面积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框架结构。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怀德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出租用途 公寓 出租面积 14218㎡ 出租期限 8年(从最先移交承租方的物业开始计算,最先移交的物业租赁期限为8年。后移交的物业的租赁合同截止期限与最先移交的物业租赁合同截止期限相同,故后移交的物业的租赁期不满8年) 免租期限 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最先移交的物业与后移交的物业均享有3个月的免租期)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人民币497630元/月(35元/月/平方米,月租金不含管理费不含税,第1-2年按最终承租价格;第3-4年在第1-2年的月租金单价基础上递增10%;第5-6年在第3-4年的月租金单价基础上递增10%;第7-8年在第5-6年的月租金单价基础上递增10%,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2元/月/平方米。后移交物业租金的递增时间与最先移交物业租金的递增时间相同)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使用中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交易方式确定 挂牌期满,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延长公告期限,延长10个工作日,延长公告期满后,仍只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经股份合作公司“三会”审议通过,并经街道集体资产监管部门备案,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 备注 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挂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 个工作日 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关于翠岗工业园三区A10栋、A11栋、A12栋、A13栋租赁方案的决议》怀股决(2018)121号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从事实体的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2、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交征信查询报告)。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175万元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由深圳联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租赁押金大于招租保证金余额部分,差额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缴(差额部分承租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缴交)。若租赁押金小于招租保证金余额部分,招租保证金余额部分转为租赁押金后的余额转为预缴租金。未成交意向方的招租保证金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该物业整体现状出租。 (一)提供100KVA用电; (二)每栋物业共六层; (三)物业每层配备2套消防栓,共48套消防栓; (四)物业一层承载能力为500公斤/平方米;二层至六层承载能力为250公斤/平方米; (五)物业第一层楼高为3.6米,第二至六层为3.3米。 3、租赁用途只能用于公寓。 4、租赁物业应用于合法经营的公寓用途。不得在承租物业内从事未经政府主管单位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的存储、销售及经营活动或其他非商业用途,也不得从事产生噪音污染、其他任何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等造成污染的商业用途。 5、承租方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公寓性质),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许可,承租方可将租赁房产部分转租;承租方需投资对物业进行重新装修和包装。 6、承租方不得为职业二房东,即不提供配套和增值服务、单纯以转租为目的且以转租中间差价作为收益。 7、承租方不得为中介公司,投资公司(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8、承租方需提供物业整体升级改造装修方案、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许可内)。 9、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 10、为配合业务需要及保证双方合法权益,更好履行有关责任与义务,由出租方派出一名安全责任人到承租方公司工作,其工资每月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由最终承租方支付。 11、为有效管理和环境保护,承租方同意企业生产废旧物品由出租方再生资源公司根据市场价统一处理。 12、承租方同意支付由出租方统一购买八年物业灭失险费(承租面积×造价×保率=保费/年,即14218×3000×0.0005=21327元/年)。 13、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作承租物业担保方。 14、承租方须每月缴清物业管理费(2元/㎡/月,价格不含税)、水电费等,电费按供电所标准收取,水费每方按人民币6.75元收取(最终根据自来水公司调整比例进行调整)。 15、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16、消防工程保证金:人民币214万元。承租方开始一次主体消防、二次消防装修时,出租方退还消防工程保证金107万元给承租方,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出租方依据合同验收通过后退还剩余消防工程保证金。 17、物业外立面装修工程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承租方开始外立面装修时,出租方退还外立面装修工程保证金50万元给承租方,外立面装修工程施工完成后,出租方依据合同验收通过后退还剩余外立面装修工程保证金。 特别事项说明及 风险提示 1、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报价;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 (4)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其它违反本次公开招租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物业交付情况:出租方可以交付现有空置物业楼层A10、A11栋。现A13栋(面积2876.4平方米)由于出租方可能用于扩张,交付日期不定或者不能交付,新承租方每月交纳租金按照实际交付面积交纳,并且新承租方明确知晓其风险。A12栋(面积3718.95平方米)原承租方于2018年12 月31日前搬离该物业,出租方以实际搬迁情况将物业交付给新承租方。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物业延迟交付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则出租方通知之日即视为租赁期限起算之日)。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延迟交付租赁物业。租赁期限从最先移交承租方的物业开始计算,最先移交的物业租赁期限为8年,后移交的物业的租赁合同截止期限与最先移交的物业租赁合同截止期限相同,故后移交的物业的租赁期不满8年。承租方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期从实际交付承租方之日起计算,免租期满开始计算租金。 4、本物业未办产权手续,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 5、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6、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7、在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征收、土地整备或城市更新等原因,自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搬迁通知之日起,租赁期限视为到期,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经营规模给予承租方3-6个月搬迁期,承租方应无条件搬迁。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8、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9、报名登记时间: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8日17:00止(北京时间)。 10、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月22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1、谈判时间:2019年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12、谈判文件领取及谈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13、承租方获取谈判文件后不参加谈判的,应在谈判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14、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报名登记时间 挂牌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175万元 缴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户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前海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16950000000046254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15889776623 谢先生 0755-23214487 江小姐 传真 0755-26577562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40号、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网址 www.sotcbb.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