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密市刘寨镇刘寨村安置区7号楼(东)1单元1楼东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19-01-05 00:00:00|作者:清洁吧
新密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密市刘寨镇刘寨村安置区7号楼(东)1单元1楼东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密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密市刘寨镇刘寨村安置区7号楼(东)1单元1楼东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河南-郑州 所属行业: 招标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新密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2月5日10时至2019年2月6日10时在新密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rmfysszc.gov.cn 账户: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新密市刘寨镇刘寨村安置区7号楼(东)1单元1楼东户房产一处进行拍卖,不动产权证号:1001047573,建筑面积为154.14平方米,混合结构,委估房产位于新密市刘寨镇轩辕社区,该栋楼南北朝向,地上7层,委估房产位于7号楼1单元1楼东户,一梯(步梯)两户(电梯未使用),四室两厅一厨两卫,室内地面贴瓷砖,墙面刷乳胶漆,客厅二级吊顶,塑料扣板墙面,装饰木门,塑钢窗,厨房及卫生间墙面贴瓷砖,铝扣板吊顶,委估房产采光一般,布局一般,交通较便利。对于此房屋可能尚欠的物业费、水电费及房产过户的契税等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己承担,法院概不负责,请竞买人谨慎考虑。截止现场勘察日,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方申报的一致。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2月2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责任,不负责本标的物的质量等相关问题。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在拍卖前拖欠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属地房管局房屋过户相关规定,并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房屋无法正常过户的风险。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2月1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新密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000000191736005001200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371-69898115 咨询电话:0371-69898300(郑法官) 新密市人民法院 标的介绍: 新密市刘寨镇刘寨村安置区7号楼(东)1单元1楼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