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采油厂元城、华庆采油作业区2019年油井管护业务外包项目
2019-01-07 00:00:00|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 第十采油厂元城、华庆采油作业区2019年 油井管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19-XA411-FW080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 )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作涉及元城、华庆采油作业113个井场、556口油水井看护工作具体划分如下: 2.1油井管护招标单位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工作涉及元城、华庆等两个采油作业区113个油井管护点,556口油水井的油井管护业务工作量。两个采油作业区根据矿权分布、生产实际、综合治理等差异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元城采油作业区里98井区等60个看护点(295口油水井)井场管护业务工作量; 第二标段:华庆采油作业区元十增等井区53个油井管护点(261口油水井)井场管护业务工作量; 2.2招标工作内容 根据油田公司《关于发布部分外包业务市场化指导价格的通知》(长油〔2014〕300号)要求,油井管护外包业务详见下表一。 表一油井管护外包业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序号 业务类型 外包内容 工作要求 1 看护、保洁、绿化 1、看护抽油机等生产设施设备,以及数字化配电柜、摄像头等数字化设备。 防偷盗、防破坏、防侵占、防抢劫、防污染、防止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 2、看护加药药品、消防器材、工具用具等器材物资,以及生活设施设备。 3、看护单井管线(输油、注水、供水、伴生气等),以及井场、道路等矿权。 4、负责抽油机等设施设备工业卫生,以及井场卫生、井场平整。 达到甲方标准化井场管理要求 5、负责生活点及配套设备设施、器材物资卫生。 6、负责树木及草坪养护。 无破坏、定期浇水 2 巡检 1、检查油水井生产、设备运转是否正常,以及生产参数有无异常。 按甲方要求定期巡检,发现异常信息及时反馈 2、检查单井管线运行是否正常。 3、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3 油水井 操作 1、抽油机启停,注水井启停。 按标准操作规程作业 2、井口憋压、取样、投球、加药、流程切换等。 3、更换盘根、压力表等。 4、阀组间调整注水量。 4 资料填报与信息传递 1、录取压力、温度等数据。 按甲方要求录取填报 2、填报日常生产、设备维护、消防器材检验、信息报送等综合记录。 3、传递油水井日常生产信息、管线运行情况。 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4、传递油水井生产异常信息,以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 5 应急配合 1、配合甲方日常维护、现场检查工作。 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工作 2.3油井管护外包业务标段划分及年度费用情况 序号 所属单位 标段划分 所在区域 井场看护点数 油水井数 预计费用/万元/年 合计 113个井场、556口油水井 113 556 846.1494 1 元城作业区 管护第一标段 里98井区等60个井场 60 295 448.0072 2 华庆作业区 管护第二标段 元十增井区等53个井场 53 261 398.0422 2.4服务期限: 油井管护业务为连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二年十个月(即从2019年3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按年签订,合同到期后,中标人可在服务范围和内容、标准不变、签约价格和工作量不变的条件下,年度考核合格的标段,可续签下一年度的业务外包合同,但续签合同次数不得超过2次,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在招标服务期内遇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服务价格标准调整的,或因甲方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形式发生重大的政策性调整,造成业务外包工作量萎缩或结算价格调整的,外包工作量(合同金额)随油田公司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对于不执行调整后价格或业务工作量的;或在合同服务期内对服务水平、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因甲方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形式发生重大的政策性调整,造成业务外包工作量萎缩或结算价格调整的,外包工作量(合同金额)随油田公司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再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同时退出第十采油厂服务区域,且三年内不得承包十厂类似业务: (一)年度内发生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年度内发生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年度内违反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被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通报或被省级或以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四)油田公司内部发生监守自盗、里勾外连盗卖油品及石油物资器材年度内超过5起; (五)油田公司内部违反信访条例,发生上访、非法串联、集会、组织或煽动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年度内超过20人次; (六)发生连带油田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七)有重大失信行为; (八)与业务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未达到100%,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缴纳率低于此标准的; (九)业务承包队伍内部各类人员,发生严重侵害人身安全、造成2人以上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或者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生监守自盗案件引发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严重社会影响等后果。 2.5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连续三年承揽过井场管护、油区巡护业务外包或同类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表,无亏损,无资不抵债现象(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5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08日至2019年01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交叉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第四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购买招标文件;在授权委托书中要求详细列出所报名的单位及项目编号; 4.2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请携带银联卡。投标单位开据发票需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4.3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5根据第十采油厂2019年井场看护、油区巡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已在油井管护(1-12标段)其中四个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在被推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因此建议已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其投标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8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交叉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详见现场指示牌); 5.2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联系人:黄文辉 电 话: 029-8697606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 姜楠 宋超 电 话:029-68934551/029-68934545 授权委托书.doc 招标文件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