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1-07 00:00:00|作者:清洁吧
为老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07 20:01:26 为老服务项目 第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J18124344-4011计划备案号和(无)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族街办事处 的委托,对 为老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TXZB-CZCG-2018-100 (二)项目名称: 为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 38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 TXZB-CZCG-2018-100 (2)项目包名称: 为老服务项目 (3)类别:服务 (4)用途:为老服务 (5)数量: 1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7)采购控制价为:38万元 (8)期限(服务期):一年 (9)质保期:/ (10)其他: 无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 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劳务保洁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需提供保证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9年1月8日至 2019年1月14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现场领取、邮寄、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 注:供应商应当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按顺序胶装成册,获取磋商文件,领取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交纳社保证明资料,并提供网上查寻链接。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时间:2019年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1-8~2019-1-14 共 7 天。(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族街办事处 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39号 联系人:刘笑竹 电话: 027-85704167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联系人:陈国俊、周燕玲 电话:027-85493529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 027-85728222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为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XZB-CZCG-2018-100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地址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均需打印填写并加盖公章,以下内容需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授权代表签字: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意见: 审核人员: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为老服务需求.docx 信息来源:http://www.ccgp-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