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荣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7-03-28 17:14:47|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RZDC2017-041
招标代理: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荣华小区业主委员会
所属地区:山东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荣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其荣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人单位名称: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荣华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荣华小区 联 系 人:范文华联系电话:15376316523二、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日照市烟台路162号联 系 人:耿阿梦、王善国联系电话:0633-8899318 8898128(传真)电子信箱:sdrzdc@163.com开户银行:日照银行新市区支行账户名称: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371400201020000695三、项目说明项目名称:荣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项目编号:RZDC2017-041招标项目概况:荣华小区共计30余栋居民楼,共计约1400户,共计约14万平方米。合同履约期限及标准:物业服务企业要接受荣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并按照业主委员会要求配合开展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签订正式合同后,每年进行考核1次,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出现服务实效较差、群众满意度不高、考核较差等情况的,业主委员会可召开会议研究予以解聘,另行研究招标。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的服务。2.投标人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或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管理能力的物业企业,非一级资质物业企业需出具当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常经营,信用良好的证明。 3.投标人资质真实无误,不允许出现临时挂靠、借用、租赁等行为,如有出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7年03月28日至2017年04月01日,每天09:00至11:30、14:30至17:00。2.地点:日照市烟台路162号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4.2、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非一级资质物业企业需提供当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常经营,信用良好的证明原件;六、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踏勘。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1.详见招标文件。2.地点: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八、投标截止时间:1.详见招标文件。2.地点: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