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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3-29 09:49:01|作者:清洁吧

基本信息:

所属地区:北京
所属行业:办公文教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3月28日 17:1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28日 10:00  至  2017年04月05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1705室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8日 09:30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1705室预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10-56215050采购单位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4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5825353代理机构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1705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6215050附件:附件1附中物业-公告 已发.doc  国金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FTC-BJ01-1703016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10-5621505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48号联系方式:010-8582535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国金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010-56215050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1705室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公示附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0.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3)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4)物业管理企业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二级以上(含)资质(5)物业管理企业须是北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物业定点服务商;11.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法人代表授权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全部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期六个月纳税记录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或2016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格式自拟;(7)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截图加盖公章;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否则无效);(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9)被授权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其近半年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0)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11)物业管理企业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二级以上(含)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12)物业管理企业须是北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物业定点服务商;(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以上资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原件)严格按照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封皮备注需报名项目的名称、编号、报名单位、项目经理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时间:2017年03月28日 10:00 至 2017年04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1705室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8日 09:30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8日 09:30六、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1705室七、其它补充事宜详见公示附件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公示附件附件:1.附中物业-公告 已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