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ETKQ-2017-02(A)
招标代理: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鄂托克旗帅丰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内蒙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鄂托克旗帅丰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框架招标招标公告(二次)招标编号:ETKQ-2017-02(A)一.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招标项目鄂托克旗帅丰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框架招标(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鄂托克旗帅丰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0.00%、企业自筹 100.00%、银行贷款 0.00%、境外投资 0.00%,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鄂托克旗帅丰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框架招标(二次)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3供货地点:鄂尔多斯市(招标人指定地点)2.4包件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件;2.5招标内容:包件12(互感器、计量箱)2.6本公告的附件为本项目各包件招标明细表,请下载查看。2.7各包件供货期及入围家数: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合同能力。3.3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4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5包件12必须为内蒙古电力公司在内蒙古蒙能招标有限公司(www.mnzb.com.cn)上发布的2016年或2017年对应采购内容的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包件12必须具有内蒙古电科院的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3.6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无不良行为违约记录。3.7投标人在中标项目中没有违约记录,没有因售后服务及投标人的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3.8同一设备制造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名(含)以上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名授权代表只能接受一家设备、材料制造商的委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9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中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3.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4.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5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销售合同、供货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份;4.6包件12投标单位须提供内蒙古电科院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复印件;4.7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的,应提供证书复印件;4.8各标段要求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设备材料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复印件。★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红公章予以确认并装订成册, 如资料不全或未加盖红公章,招标人拒绝报名。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5.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3月29日至 2017年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5.3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和效家园A区11-2-403;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6.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6.4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二者内容应一致);(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原件;(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5)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销售合同、供货合同)原件至少三份;(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近三年(2014年-2016年)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招标文件附件1);(8)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招标文件附件1),提供2014-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不需提供审计报告,但需出具承诺书;(9)包件12投标单位须提供内蒙古电科院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原件;(10)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的,应提供证书原件;(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 (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原件;(13)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投标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5鉴于此次为框架招标,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量采购,个别包件或包件中的某些型号产品可能采购量非常少或不采购。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和《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如有信息变更,请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和效家园A区11-2-403或各网站获取,恕不另行通知。网站如下:http:/// http://www.nmgzyxt.com/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鄂托克旗帅丰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卢红兵电话:13947702097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蒋英杰 联系电话: 13947718952/15704935670电子邮件:nmgzyxt@126.com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