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石柱岭一路2号共4间铺面公开招租招标公告
2019-01-15 09:29:37|作者:清洁吧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2号共4间铺面公开招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 所属行业:其他 招标公告正文: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2号共4间铺面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GXCQJY19-22 项目名称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2号共4间铺面公开招租 挂牌日期 2019年1 月14日- 2019年1月23日 招租底价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竞租保证金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方 南宁壮宁工贸园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江南区 详细 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石柱岭一路2号,属南宁壮宁工贸园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特别提示: 1、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上述标的现仍对外出租经营,租赁期限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3、上述标的租期均为3年,租赁合同于铺面移交之日起生效。无转让费,无装修免租期。 4、经营范围:除国家限制经营、产生环境(包括水、声、光、气、烟、尘、味等等)污染、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外的行业。 5、租金按月交纳(以现金或银行代扣方式交纳),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向出租方交纳首月租金,下个月租金应在上个月的25日前交纳。 6、租金价格自第二个合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 7、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担保金(按3个月租金计交)以及水电押金(按标的建筑面积30元/㎡计交)。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合同履约担保金和水电押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 8、租赁期间,水价按3.46元/度(特种用水6.50元/度)进行计价收费;电价按供电局电费价格收费,同时出租方抄录承租方使用的度数并分摊供电设施、线路损耗计收,按月随租金一起交纳。 9、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1元/㎡?月向出租方交纳物业管理费,按月随租金一起交纳。 10、上述标的租赁期间不能转租、转让。 11、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承租方单方终止合同的,属于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金额,租赁合同终止。 12、其他约定见《租赁合同》。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 积(m2) 原租赁合同 截止期限 竞租保证 金(元) 竞租底价(元/月) 1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 2号2-5、6、7、8、9号 56.75 2016年3月1日-2019年2月28日 20000 12550 2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2号2-10号 11.35 2016年3月21日-2019年3月20日 5000 2500 3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2号2-18号 11.35 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5000 3090 4 南宁市石柱岭一路2号2-20号 11.35 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5000 2790 备注: 1、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25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2,以此类推。 2、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租户办理相关证照时,出租方对未办理有房产证的铺面仅提供场地证明。 竞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 2、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3、未被列入交易所或出租方的黑名单。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承租方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收《成交通知》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交纳标的成交月租金的80%作为产权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产权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 2、承租方签收《成交通知》或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 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竞租人,由交易所通知该竞租人签收《成交通知》,并按挂牌价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征集产生二家或二家以上竞租人的,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竞租申请 方式 一、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并向交易所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相关材料时当场予以审核,并现场通知竞租人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合规。 二、对符合要求的竞租人,交易所在挂牌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核对竞租保证金的到账情况。在上述核对工作完成后: 1、对按时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通知竞租人具有竞租资格,并进入交易程序。 2、对未按时或未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向其发出通知,连同其所提供的资料及交纳的保证金退回申请人。 竞租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保证金交款凭证;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个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4、保证金交款凭证 ;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及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的复印件。 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000 9800 3755 668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交纳时间 1、符合要求的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款用途上须注明:“GXCQJY19-22项目保证金”)。 2、未成交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由交易所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3、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通知》、《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优先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 电话号码 周先生0771-5837327 13768396422 业务咨询、项目报名电话号码 0771-5853262 -2856762 传 真 0771-5705627 附件1:租赁合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