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询价采购通知

2019-01-16 09:13:35|作者:清洁吧
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询价采购通知 2019-01-15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工作需要,对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专用线清扫保洁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投标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 (万元) 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专用线清扫保洁服务 34.5 0.345 中标金额的10%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为生活垃圾清扫、收运,保洁或属于环卫清洁服务类的公司;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企业B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取得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取得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需获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ISO140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政府网上免费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询价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 17日。 (三)投标地点:支坪镇小会议室 (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9年1月17日15:00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7日15时10分 (六)开标时间:2018年1月17日15时15分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不得使用其它方式进账,否则投标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农商行江津支行支坪分理处 户 名: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财政办公室 帐 号:1543010120010000570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 月16日12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开户许可证原件携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中标过后20个工作日内无理由不签合同的; 2.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政府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刁先生 联系电话:15102310180 第二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地点:支坪镇辖区内 (二)清扫保洁范围:绕城高速支坪互通至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道路(约11万㎡)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和边沟边坡清理(滑坡等自然灾害不在服务范围内),以及沿线道路附属市政设施的清洗。其中专用线长8000米、宽11米,绕城高速支坪下道口至专用线单向道路长2000米、宽11米,每2天必须进行一次机械化洗扫,确保道路及边沟无明显污迹、异味,道路边沿无垃圾、杂草。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服务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按《重庆市环卫卫生管理作业标准》(渝市政委〔2015〕15号)、《支坪镇环卫作业服务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进行质量监管。如连续两个月达不到管理标准,有权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能合格的,有权终止合同。 (二)项目实施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以下书面承诺,未提供承诺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履约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后聘用的所有人员与中标人发生劳动或者雇佣合同关系。该项目运营期内一切风险(如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按要求购买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从业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全市主城环卫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照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的通知》[渝市政委〔2011〕189号]执行),并随国家每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 2.自行配备能满足作业需要的设备和人员,至少配备总质量不低于15吨的清洗车(洒水车)一辆、总质量不低于15吨的洗扫车一辆、保洁手推车、清扫保洁工具等。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车辆的购置发票、车辆照片和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行驶证上的所有人须与投标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发票原件、行驶证原件备查)。 三、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镇成立考核小组,不定期组织,每周不少于1次,每月汇总; (二)区城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扣分项涉及采购服务内容的,按所扣分值乘以5,计入每月考核中,如通报滞后,则计入下月扣分; (三)镇每月考核得分80分为合格,全额支付服务费,80分以下,每扣1分扣减500元服务费; (四)因清扫保洁不及时、不到位受到上级批评通报、群众举报、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严重,每次扣除当月2000~10000元服务费。 四、安全责任 供应商必须在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件下开展工作,开展作业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遵守安全规定,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且供应商对服务区域的安全负全责,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负责息诉息访。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 服务时间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限为6个月,具体执行时间(开始和结束时间)由合同中具体约定。由于专用线近期还将进行改道建设,高速公路下道口也即将扩建,在履约期限内,这两处改扩建后增减的面积不再另行计算费用,但如果今后有其他因道路改造或权属变动等原因而增减作业面积,服务费用按中标面积单价进行增减。 (二)项目验收按采购人考核办法执行。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通讯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投标报价应包含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并承担一切安全风险。 三、付款方式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必须开具正式发票,次月15日前根据考核结果据实结算支付上月费用,每月最高支付额=中标价÷6。惩罚款项在中标人合同款中扣除。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公司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一)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经济文件 投标文件按照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第二部分:技术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如三证合一,则按三证合一要求办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询价活动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特定资格条件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4)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响应情况(格式自定,逐页加盖鲜章); 5)满足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逐页加盖鲜章); 6)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第三部分 商务资格文件 投标承诺。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1.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装订成册。 2.份数: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鲜章且封面标注有正、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正本逐页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字和盖章。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鲜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有密封袋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开标 (一)开标在询价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支坪镇政府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则上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发布补遗公告。 (三)开标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支坪镇政府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询价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三、评标 (一)评标办法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二)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8、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废标条款 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四、定标 采购人在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政府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5%(5%含)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 五、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质疑 投标人对询价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等及其他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于2019年1月16日的12时前书面提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七、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履约完毕交付使用后,采购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八、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机构将向有关部门通报、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二○一九年 月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分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小写) 无 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 二、技术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五)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三、商务资格文件 (1)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名称)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询价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