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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安海镇区、村(社区)道路六个标段环卫保洁服务采购

2019-01-18 09:13:56|作者:清洁吧
晋江市安海镇区、村(社区)道路六个标段环卫保洁服务采购 2019-01-18 00:52:01.0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4 4-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39 月 国内 252091.51 9831568.89 石狮市绿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9831568.89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佰捌拾叁万壹仟伍佰陆拾捌元捌角玖分元(¥9831568.89)。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 4.3交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号4。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晋江市安海镇环卫保洁日常检查考核评分及扣罚标准》、2)《晋江市安海镇保洁政府及社会监督评分及扣罚标准》、3)《晋江市安海镇环卫保洁检查考评办法》。详见三个附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月支付,一共39个月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按合同金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承包期内若有欠薪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从该履约保证金中代为支付乙方应支付的薪金等相关费用,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保洁费用中给予补回。 3.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乙方完成保洁服务工作,并经考核合格且办理完移交给甲方的手续三个月后无违约行为时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共38个月,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10、违约责任 第一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范围的管理保洁情况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相关考核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考核。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承包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 3、合同期内若因国家政策或政府行政行为或服务区域改造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缩短、延长合同期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终止合同或缩短、延长合同期。 (二)乙方: 1、乙方及其雇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及其所雇用的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处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加强对员工和机械设备的管理,严格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法》,乙方应与所雇佣的员工签定用工劳务合同,明确员工的各种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及奖惩条件,并为员工办理有关工伤人身意外保险手续。乙方与员工签定的用工劳务合同及人身意外保险手续应送甲方备案。如果出险,除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外,其它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4、严格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承诺,落实员工的工资、社保、福利及相关待遇。 5、乙方必须对招聘员工的身份进行审核,并承担责任。 6、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作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任务,并积级配合甲方进行检查,考核等工作,在甲方下达突击性任务时,乙方应及时完成,若疏怠作业,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关系,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配备的车辆、设备及工具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 8、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制度,搞好宿舍、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 9、在承包期间,如乙方及其雇佣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或致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在保洁服务期间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因乙方未按要求及时加强防范而造成的事故,造成花木或工具材料的损坏也概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应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作业能力,提高企业运营管理实力,保持、提高作业等级。 11、乙方有权对甲方人员在检查考评乙方作业质量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12、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变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 13、合同期内若因国家政策或政府行政行为或服务路段改造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缩短、延长合同期的,乙方应无条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终止合同或缩短、延长合同期。 14、乙方应具备相应的保洁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管理保洁专业管理技术人员。 第二条 不可抗力 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一条的规定,如果有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和无法避免的事件,但不包括任何一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受损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损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第三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合同终止:如乙方在承包期内没有发生违约,甲方将在承包期满三个月后,无息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3、乙方若在保洁服务期间出现如下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没收履约保证金的处罚:①因乙方原因,工作质量不达标;②因企业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③擅自停产停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④作业过程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其它不可逆影响;⑤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提前中止条款的情形;⑥其它重大、紧急、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⑦各项考核中约定的情形。。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晋江市人民法院裁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A、基本要求 (1)路面干净见本色(含路沿、人行道、阴沟及沟井口),房前屋后,河溪流域两侧3米范围内,无发现垃圾沙土、积水、浮土、污泥、烟头、果皮纸屑、包装壳、塑料袋及砖瓦小石块等废弃物。 (2)三根净(墙根、树根、电线杆根干净)、两沟口清(下水道口、涵沟口无溢流堵塞)。 (3)道路人行道之间绿化隔离带及树穴干净,人行道、步阶、墙根无杂草杂物。 (4)果皮箱按位摆放、按班清掏、按时清洗。 (5)乙方应对保洁区域内的垃圾屋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的垃圾收集清运,以及垃圾屋外墙的清洗,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围墙外的保洁工作。 (6)清扫保洁时须扫至交界线以外3米。道路、公共场所、空旷地等处所的清扫保洁范围均延深至处所外10米的区域内,进行日常道路清扫保洁及小广告清洗。 (7)保洁区域内的电力、电信、交通、环卫、各种栏亭、公共墙体及其它公用设施、设备上的小广告、乱涂写、乱张贴等须在每天早上9点前清除,尽可能恢复本色;如遇晋江市重大活动时,乙方应承诺并确保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区域清理完毕并保持清洁。 (8)机械式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必须采用密封的,不会造成“滴、撒、漏”,清扫收集的垃圾应送达垃圾中转站或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合做好垃圾中转站工作。 (9)保洁区域内的放置垃圾桶,垃圾桶内垃圾的日收集清运由乙方负责。 (10)应严格使用正规的人力保洁三轮车,车辆必须是8成新以上。 (11)乙方应负责本合同号保洁范围内乱倾倒生活、建筑、工业等垃圾的清理工作,中标后移交前本合同号范围内所遗留的生活、建筑、工业等垃圾的清理工作也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给予任何补贴。 (12)乙方应加强日常管理,环卫工人不得拾捡堆放餐厨垃圾,不得随意堆放、悬挂纸皮、袋子等拾捡可回收垃圾。 (13)乙方需要每月对所保洁的道路至少冲洗一次,甲方不给予任何补贴。 (14)遇到晋江市安海镇各种重要检查、庆典活动或节假日等,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延长保洁作业时间,以及对区域内重要街道进行冲洗,甲方不给予任何补贴。 (15)乙方除应对所负责保洁合同号绿化带的日常清扫保洁外,每月还需定期组织人员对绿化带内的树叶等杂物进行全面的清理。 (16)对于晋江市网格化数字指挥中心指派的事件按照社区属地管理原则,所属合同号的保洁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到位并反馈。 B、作业要求 (1)村居保洁和道路B类路保洁每天作业10小时,动态滚动保洁。 道路及绿化作业时间、作业方式安排(10小时) 作业时段 作业班次(人数) 备 注 晨扫 5:00—7:00 单班(1人) 上午 7:00—11:00 单班(1人) 下午 14:30—18:00 单班(1人) (2)道路清扫保洁的作业时间要求:(各路段可根据季节、路段卫生情况,在规定的工作时间经发包方同意后调整上班时间) a.一类、二类、三类道路和一级绿化的保洁作业时间为17个小时滚动保洁作业即:5:00—22:00(时),其中:5:00—7:00(时)为晨扫,7:00—22:00(时)分为两班制滚动保洁作业。具体工作时间方式如下表:(在经营期限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保洁合同号作业时间、作业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执行) 一类、二类、三类道路和一级绿化作业时间、作业方式安排(5:00-22:00) 作业时段 作业班次(人数) 备 注 晨扫 5:00—7:00 单班(1人) A或B晨扫 上午 7:00—10:00 双班(2人) AB共同保洁 中午 10:00—14:30 单班(1人) A或B轮班保洁 下午 14:30—17:30 双班(2人) AB共同保洁 晚上 17:30—22:00 单班(1人) A或B轮班保洁 合计 2人轮班作业 b.四类、五类、六类道路和二级绿化的保洁作业时间为14个小时滚动保洁作业即:5:00—19:00(时),其中:5:00—7:00(时)为晨扫;7:00—19:00(时)分为两班制滚动保洁作业。具体工作时间方式如下表:(在经营期限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保洁合同号作业时间、作业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执行) 四类、五类、六类道路道路和二级绿化作业时间、作业方式安排(5:00-19:00) 作业时段 作业班次(人数) 备 注 晨扫 5:00—7:00 单班(1人) A或B晨扫 上午 7:00—10:00 双班(2人) AB共同保洁 中午 10:00—14:30 单班(1人) A或B轮班保洁 下午 14:30—17:30 双班(2人) AB共同保洁 晚上 17:30—19:00 单班(1人) A或B轮班保洁 合计 2人轮班作业 c.机械式柴油(或汽油)清扫车(简称:机械式清扫车)每天至少二次定时清扫,上午8:00时前一次和下午2:30时前一次。d.机械式柴油(或汽油)垃圾收集清运吊桶车(简称:机械式垃圾收集清运吊桶车)每天至少三次定时清运,上午8:00时前一次、下午1:00时前一次和晚上6时前一次。遇到各种重要庆典活动或节假日等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无偿增加清运次数。 (3)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a.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根据配备的保洁作业人员数合理安排工作量,动态保洁作业分为两班制滚动作业。 b.晨间清扫作业标准:晨间清扫工作在7:00点前完成,达到“四无”、“五净”标准,即无零星垃圾、瓦砾;无果皮纸屑;无积泥、水、污物;无堵塞窨井沟眼。路面、绿地、人行道净;窨井沟眼净;树穴、边角净;花台周围净;隔离护栏下净。按时完成合同号内所有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收集清运,合同号内道路无垃圾包、垃圾堆现象。 c.动态保洁作业标准:在动态保洁时间内保洁责任区域内道路、绿地(区域)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纸屑、塑料、瓜果皮核、树叶、烟蒂、砖块沙石等各类明显杂物);果皮箱、垃圾桶完好清洁卫生,放置得当,及时加盖、关门;道路无明显积水、积泥,人行道、步阶、墙根无明显杂草杂物,树穴内无明显杂物;各类公共建筑物、设施无乱张贴广告。及时收集清运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未出现垃圾满溢现象,道路未发现垃圾包、垃圾堆现象。 C、保洁作业人员的要求: ⑴详见道路清扫作业及管理人员、车辆及工具配备要求。 ⑵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作业人员,并承担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 ⑶承包期间若发包方根据项目需要召开会议,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该项要求将作为日后监管考评的工作要求。 ⑷乙方必须保证解决所有作业人员的衣、食、住、行等生活、工作问题,保证作业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⑸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限内,应按《劳动法》规定用工,签定用工劳务合同,承包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并对安全生产负全责,承包企业应为工人购买360元/年.人的人生意外保险,保单应复印一份给发包方备案。 D、中标后10个日历天内必须准备好相关人员及车辆设备,并进行相关合同号的作业交接,正式清扫且所有人员、相关车辆设备配备到位后开始起算费用。 E、晋江市安海镇以外的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必须独立在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服务区范围确定适合本项目经营活动的固定办公经营场所和工具存放、车辆停放场所,其中办公场所面积不少60平方米;否则,发包方可处以乙方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并要求乙方在合理限期内完成上述要求事项。若乙方延期达一个月仍未办理上述事项,发包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玖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 乙方: 石狮市绿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晋江市安海镇成功东路1号 住所: 石狮市前廊村古宅项林大厦407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朱世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905979196 联系方法: 1537798933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灵秀支行 账号: 账号: 158620100100035282 签订地点:晋江市安海镇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