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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苏地2016-WG-89号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9-01-18 09:18:36|作者:清洁吧
[0]苏地2016-WG-89号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010304000275 项目名称 苏地2016-WG-89号地块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010304000275007001; 标段名称 镇湖街道邻里中心内外装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1月1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1月3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Report 镇湖街道邻里中心内外装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6-WG-89号地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7)1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惠民农村社区股份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惠民农村社区股份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西部生态城镇湖街道绣品街西、西华路北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3760万元,幕墙面积约1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9500平方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0275007001 镇湖街道邻里中心内外装工程 包括并不限于:外装工程、内装工程(含地上二次结构墙体砌筑)、空调工程(含新风系统)、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加固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并且[建筑幕墙工程一级]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3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厂房、住宅和商住楼除外)工程,质量为合格, 时间以2016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施工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项目,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不予认可,须提供合同备案表或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完整网页截图,未提供视为未经备案,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开标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将投标文件中的工程业绩推送至行政监督平台,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公示)]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及以上并且在2019年度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建筑装饰-Ⅰ组中;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即幕墙单位)企业资质应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及以上。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17日至2019年0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30日 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详见3.1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详见3.1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的;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3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厂房、住宅和商住楼除外)工程,质量为合格, 时间以2016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施工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项目,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不予认可,须提供合同备案表或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完整网页截图,未提供视为未经备案,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开标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将投标文件中的工程业绩推送至行政监督平台,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公示)]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 备注: 1)图纸、品牌表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为牵头方单位人员)及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CA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所指牵头单位)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组成商务标(六)),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7)现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施工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 8)本工程不接受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近三年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记录且被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10)本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惠民农村社区股份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朱德志 联 系 人: 王雅、张涛 电 话: 68756778 电 话: 0512- 65722611 传 真: 传 真: 0512-6516065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zb1@jocsz.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Report 镇湖街道邻里中心内外装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6-WG-89号地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7)1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惠民农村社区股份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惠民农村社区股份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西部生态城镇湖街道绣品街西、西华路北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3760万元,幕墙面积约1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9500平方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0275007001 镇湖街道邻里中心内外装工程 包括并不限于:外装工程、内装工程(含地上二次结构墙体砌筑)、空调工程(含新风系统)、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加固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并且[建筑幕墙工程一级]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3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厂房、住宅和商住楼除外)工程,质量为合格, 时间以2016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施工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项目,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不予认可,须提供合同备案表或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完整网页截图,未提供视为未经备案,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开标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将投标文件中的工程业绩推送至行政监督平台,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公示)]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及以上并且在2019年度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建筑装饰-Ⅰ组中;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即幕墙单位)企业资质应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及以上。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17日至2019年0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30日 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详见3.1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详见3.1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的;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3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厂房、住宅和商住楼除外)工程,质量为合格, 时间以2016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施工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项目,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不予认可,须提供合同备案表或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完整网页截图,未提供视为未经备案,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开标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将投标文件中的工程业绩推送至行政监督平台,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公示)]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 备注: 1)图纸、品牌表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为牵头方单位人员)及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CA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所指牵头单位)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组成商务标(六)),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7)现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施工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 8)本工程不接受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近三年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记录且被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10)本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惠民农村社区股份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朱德志 联 系 人: 王雅、张涛 电 话: 68756778 电 话: 0512- 65722611 传 真: 传 真: 0512-6516065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zb1@jocsz.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