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软磁铁和年产1000万只新型电子变压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9-01-21 09:37:06|作者:清洁吧
年产3000吨软磁铁和年产1000万只新型电子变压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四川-绵阳 所属行业:其他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开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软磁铁和年产1000万只新型电子变压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8日-2019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软磁铁和年产1000万只新型电子变压器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欧家坝2号 三、建设单位:绵阳开磁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新建生产厂房25000平方米,新建公办综合楼17000平方米,辅助设施450平方米;建设年产3000吨软磁铁氧体生产线及年产1000万只新型电子变压器全自动生产线2条;采用功能材料生产国际先进生产工艺,工艺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5G、汽车电子、节能领域。项目购置新型节能钟罩窑10台,成型机80台,磨床8台,全自动绕线机4台及其他仪器设备共142台(套),其中进口设备8台(套);形成年产3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和1000万只电子变压器生产能力,项目建设于绵阳市游仙经济试验区欧家坝,项目达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1.55亿元,实现利税1850万元。 项目总投资4860万元,环保投资34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有设施收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生产加料倾倒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通过在投料口安装布袋除尘器,经收集处理后粉尘能达标排放;焊接产生的焊烟通过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涪江。生产废水为沉淀池排水,每个月一次,经厂区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涪江。 (四)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厂区合理布局,通过设备隔声减震、加强管理,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生产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装卸和运输物料,禁止夜间生产,加强生产管理以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在生产中产生的废锡渣、废包装、不合格产品、压制碎屑收集后暂存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卖废品回收站;磁泥沉渣、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张贴标识、标牌,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帐制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的现场管理。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六)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分区防渗处理,整个厂区地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为简单防渗;循环水池和固废暂存间作为一般防渗;危废暂存间地面做重点防渗处理。须采取可靠的防腐和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2019年1月2日-1月15日在游仙区政务网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版)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8-510704-39-03-282204]FGQB-0284号”,同意项目备案。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根据《绵阳市总体规划(2010-2020)》和《游仙经济试验区规划图》,该项目厂区用地范围为规划工业用地,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绵阳市总体规划和游仙经济试验区规划。 (三)根据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6)125],绵阳市人民政府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绵成国用(2011第03513号)、绵成国用(2011第03514号)、绵成国用(2011第13310号)],本项目建设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14646(行政审批股) 传真:0816-2297146 通讯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1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