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人民法院关于东兴市民族路与河堤路交汇处(仑河小区)A幢203号(第一次拍卖)的( 物业 在正文中)
2019-01-22 09:21:32|作者:清洁吧
东兴市人民法院关于东兴市民族路与河堤路交汇处(仑河小区)A幢20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广西-防城港 所属行业: 招标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 东兴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2月22日10时至2019年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对东兴市民族路与河堤路交汇处(仑河小区)A幢203号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兴市民族路与河堤路交汇处(仑河小区)A幢203号,权利人:包艳芳,建筑面积53.99平方米,商品房。 起拍价:105882.1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产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11时止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时间看样。请咨询、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咨询、看样,逾期法院不另行安排咨询、看样。咨询、看样联系:0770-2036618林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拍卖品成交后,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 拍卖成交后,本院不负责清场和移交标的物,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停车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另,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3月2日11时前缴入本院账户(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827020320967;开户行:农行东兴支行)。注: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8)桂0681执478号案件拍卖款。 十、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如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70-2036618 林法官 联系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501号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 标的介绍: 东兴市民族路与河堤路交汇处(仑河小区)A幢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