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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重新挂牌交易公告( 物业 在正文中)

2019-01-22 09:22:41|作者:清洁吧
【交易公告】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重新挂牌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2019-01-22 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重新挂牌公告暨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Q19-01Y-CQ-ZCZL005 项目名称 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重新挂牌 租赁期限 3年 租赁标的挂牌价 3年累计租金挂牌价:180000.00元。[年租金为挂牌价为60000.00元,具体金额以项目中标公告为准]。 交易保证金 ?30,000.00元(视为投标保证金) 挂牌公告期 2019年1月22日上午8点30分至2019年2月22日下午5点00分 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书及电子报价时间 2019年1月22日上午8点30分至2019年2月22日下午5点00分 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书及电子报价注意事项 1、没有按时上传完整、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报价,投标资格无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为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报价页(即“投标一览表”)上传到交易系统的电子报价行上(报价页的形式为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投标一览表”的扫描件)。 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9年1月22日上午8点30分至2019年2月22日下午5点00分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2日上午8点30分至2019年2月22日下午5点00分 报名成功后递交书面报名资料时间 2019年2月25日上午8点30分至2019年2月25日下午5点00分 交易系统网址 http://61.146.213.251:8801/TPBidder 购买标书时间 2019年1月22日上午8点30分至2019年2月22日下午5点00分 购买标书地点 1、公告期内到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1602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200元/份; 2、如不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可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aoqing.gov.cn)公告左下角下载招标文件,并在递交书面报名资料用于报名登记及报名资格审查时向招标代理机构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工本费200元/份。 开标时间 2019年2月27日下午3:30时 开标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 标的展示时间 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25日,联系人:肇庆市农业学校,张先生,电话0758-262120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758-2283678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重新挂牌; 2.出租单位:肇庆市农业学校; 3.项目地址:肇庆市农业学校内; 4.出租规模:标的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面积15亩约10000平方米,其中2000平方米无偿提供给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夜间公交停车及充电站场使用。 5.经营期限(以下简称租赁期限)3年; 6.标的状态:停车场整体状况及附带设备以签订合同移交时状态为准。 7.生态停车场概况: 位于学校校园内广佛肇高速公路鼎湖山隧道段上盖,面积约为十五亩,可提供停车位共137个,其中小汽车车位111个,大巴车位20个,旅游专线车位6个,按5A标准配套建设;鼎湖山生态停车场厕所面积约180平方米,按3A旅游厕所标配建设。 8.用途:租赁服务 9.租赁期限:3年; 10.租金:租金底价为6万元/年,具体金额以项目中标公告为准。每半年缴交一次到学校财务科;租金底价经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评价小组综合考察了临时停车场节假日期间停车情况及停车费而定;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等各项支出由投标人负责及自行办理、缴清。 11.停车场经营管理要求: (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获得停车场的租赁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收费许可等一切相关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开始经营,在租赁期满之日将停车场经营权及场地交回学校,并承担其租赁期间的一切风险。 (2)由于该停车场主要是作为5A景区的配套停车场,及部分场地作为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夜间公交停车及充电站场使用,所以投标人必须遵守本项目停车场所在行政地区的相关停车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严格按照创建5A景区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包括停车场内的厕所),服从5A景区有关部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建鼎湖山5A旅游景区工作,在开展推介宣传鼎湖旅游相关活动时,需给予无偿提供协助或提供其他服务事项及设施;配合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夜间公交停车及充电站场使用的一切合理要求,并积极主动配合充电桩停放车辆的交通管理。 (3)投标人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停车场的用途用于其它经营,租赁期间因违法经营或各项安全措施不合格而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停业,学校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人要按政府指导收费标准收费和管理,自负盈亏,不得乱收费,如被发现或被相关人员投诉,经确认属实后,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并向甲方缴交每月租金20%至50%的违约金,以示惩戒。如遇政府物价部门对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调整时,投标人需适时调整。 (5)租赁期间,投标人不得将租赁停车场转租或以分租等各种形式变相转租。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6)租赁期间,投标人负责做好租赁停车场的日常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所有相关管理费用(含停车场管理人员员工资、车辆财产安全保险等项目费用),并配置显著的停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所需增加的一切设施或用品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投标人使用和管理不当,造成停车场设施设备损坏缺失和失效的,投标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7)招标人发现停车场设施或因车场管理不善造成学校设施有损坏需维修整改的,经通知投标人后如拖延维修整改,由学校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损坏的场地、设施进行维修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人须按防火要求承担停车场的防火安全责任,做好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巡査,投标人必须在停车场内配备不少于3个30KG手推式干粉灭火器及防火沙、隔离布等消防设备,并在每个收费岗位和定点看守岗位配备包括但不少于2个2KG干粉灭火器,由防火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人应根据车场实际管理要求,合理设置置岗位,并在每个停车场岗位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以确保停车场的管理正常。管理人员应负责车辆的疏导和有序停放,不阻塞道路交通,停车场的防火安全巡查,收取车辆停车费等停车场管理工作。如管理人员存在工作态度差、失职等行为,招标人有权责令投标人予以整改;如停车场堵塞、乱停乱放情况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责令投标人增加管理人员。 (10)现有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用途,如需增加设备设施或扩建项目必须符合5A景区标准,并报市创5A办同意。须承担停车场内一切设施设备(包括厕所、绿化和树木)的损耗、维修及保养,保证设施设备完好、物品整齐及环境(包括厕所)卫生清洁,确保停车场完好使用,不得有碍市容观瞻。投标人在接到学校维修整改停车场相关维修整改通知(包括口头通知、书面通知)后,应积极落实组织相关维修整改事宜。 (11)停车场内如发生火警、抢劫、盗窃及场内交通事故等情况,投标人须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12)停车场范围内的一切车辆丢失、刮损、赔偿、交通事故等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赔偿等均由投标人自行处理,所有在停车场范围内发生的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学校教职工车辆凭校园出入证可免费使用停车场(不包括节假日),投标人负责管理并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赔偿(如划花、被损、被盗、水浸等)责任。 (14)投标人必须保障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含学校教职工)的车主信息、支付信息等不被外泄,做好相关保密工作,不得将停车场內的所有信息进行交易,如投标人未经当事人许可将信息外泄的,视为违约,学校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5)停车场管理员对外来人员在停车场插放广告卡片、宣传单张等行为进行驱赶。投标人须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停放。 (16)投标人不能在停车场内搭建实体建筑物。有关部门进行桥梁检测和维修,道路检测、维修和挖掘,铺设地下管线,以及进行其它市政设施施工维护管理时,投标人应积极主动配合。 (17)投标人在租赁期间中途退出全部或部分停车场的经营,须承担违约责任。学校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18)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发票税金由投标人负责。 (19)建议投标人向有资质的保险机构,为投标取得经营权的停车场场地购买机动车辆停车场责任保险,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险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0)投标人必须按时缴交租金,每延迟一天需按拖欠租金额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10天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2.确定中标人的方法:综合评分法。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投标人(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招标程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意向承租方) 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租赁合同》。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意向承租方) 重新挂牌招标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3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意向承租方) 进入招标程序确定中标人 签订合同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租赁合同》 交易形式 挂牌招标公开征集承租方 资产所有制 国有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住所(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监管机构(部门) 资产所有权比例% 本次资产出租权属比例% 肇庆市农业学校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 ¥2329万元 钟肇光 肇庆市教育局 100 100 委托方行为内部决议 关于《肇庆市农业学校申请停车场出租的请示》 征集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部门 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财政局 批准文件 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肇庆市农业学校申请停车场出租的复函》肇财资函[2018]83号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由肇庆市农业学校(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成立的学校生态停车场项目评价小组做出评价意见 承租方(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次项目的服务能力。 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日为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证);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承租方(投标人)权利和义务 用途使用义务及其他义务详见《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租赁合同》 承租方(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说明 详见项目概况书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 请投标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投标,否则,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因投标系统技术参数暂未完全稳定地支持IE9.0以下浏览器及手机登录,为使你能顺利参与投标,建议使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风险提示 以下9种情形之一,投标人(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投标人(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投标人(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投标人(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投标人(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公告约定的条件、义务签订《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租赁合同》的; (5)中标人放弃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投标人(意向承租方)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申请并缴纳了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的现状及挂牌公告价格的认可和接受,投标人(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投标导致投标失败的(此款各投标人(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已设置保留价的除外); (7)投标人(意向承租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8)违反公告约定、招标文件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委托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履约保证金 1、双方签订《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租赁合同》10天内,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人指定帐户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行为的30个工作日内,由肇庆市农业学校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征集及报名须知: 一、投标人(意向承租方)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投标人(意向承租方)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的具体要求为: 1、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已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意向承租方)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投标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意向承租方)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申请办理。异地投标人(意向承租方)可以通过直接或邮寄方式到上述单位和地点办理数字证书及激活手续。具体流程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 1.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网上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招标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招标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交易保证金(视作投标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是参加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申请人提交投标申请后,在网上交易系统点击需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保证金银行之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依据。投标申请人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自动赋予投标申请人网上交易对应标的的投标权限。 六、保证金须由投标申请人本人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如投标申请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投标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投标申请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七、投标报名流程: 八、投标人(意向承租方)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挂牌期结束(保证金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意向承租方)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登记及报名资格审核,投标人(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并签订《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租赁合同》后,交易保证金自签订《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租赁合同》并缴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投标人(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招标公告同步发布。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报名登记及报名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如只征集到一个合资格的投标人(意向承租方),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租赁合同》;如征集到2个投标人(意向承租方),重新进行招标;如征集到3个或3个以上的合资格的投标人(意向承租方),进入招投标程序确定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进行线下招投标,抽取专家、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 注:《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十、关于收费 根据本项目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文件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如进入投标程序,中标人需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当天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没有进入投标程序,中标人需在签署《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租赁合同》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收挂牌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600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 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市分行 账号:2017 0321 0900 0187 527 十一、挂牌期结束(保证金截止后)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下资料供资格审核。经本中心资格审核后,本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法人、其他组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日为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委托办理的); (5)交易保证金(视作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正本);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备注:上述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于报名资格审查,另一份放入投标文件;当该项目进入投标程序时,供评标委员会作为投标资格审查的材料之一。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接受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和投标资格。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报名资格和投标资格查证权利。) 十二、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投标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申请并缴纳了交易保证金的法人、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符合交易条件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赵小姐 联系电话 0758-2786687 地址 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758-2283678 传真 0758-2283678 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1602室 竞价记录申请竞买 附件: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重新挂牌.doc肇庆市农业学校生态停车场招租项目租赁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