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鞍山市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1-22 09:24:51|作者:清洁吧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鞍山市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鞍山市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鞍山市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鞍山市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LNFKCG2018115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鞍山市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鞍山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一、招标内容: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01 物业服务 1家 78 1.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报价包括人工费、保险费、公积金、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服务; 6.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投标人须具有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经验,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原件; 6.2投标人须在鞍山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9年01月21日至2019年01月28日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售(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是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初审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2、开标时间:2019年2月12日北京时间13:30时整;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鞍山市四海大酒店6楼2号会议室; 4、采购人及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鞍山市分行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166号 联 系 人:郑伟 电 话:0412-8779755 委托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邮政编码:110002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24-22853199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银行账号:1221 0115 5699 7787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