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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市级物业保安管理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公告

2019-01-22 09:28:37|作者:清洁吧
平湖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市级物业保安管理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公告 平湖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市级物业保安管理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定点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我市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2019年度物业保安管理实行定点采购(各镇街道、国有公司可参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供应商名单 经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物业管理五县四区统一公开招标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平湖保安服务入围增补公开招标,确定嘉兴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为2019年度市级物业保安管理定点采购供应商(具体见附件1)。 二、定点采购内容和价格 (一)定点采购内容 1.门卫值班 2.巡查 3.停车管理 4.突发事件处理 纳入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采购单位,其物业保安管理工作接受市公安局的指导、监督、管辖。物业保安管理定点采购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具体见附件2。 (二)定点采购价格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直接在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也可根据需要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二次竞价进行采购,但不得高于入围价格,此价格为最高限制价格(含管理费和税金等,具体见附件1)。采购单位若不选择定点供应商,可按规定自行组织政府采购。 三、定点采购执行期限 本次市级物业保安管理定点采购执行期为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四、相关要求 (一)各定点供应商应信守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定点协议规定以及谈判约定的优惠、服务承诺,向采购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不得擅自降低优惠水平、隐瞒和不兑现相关服务承诺,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降低服务质量或拖延供货时间,损害采购单位利益。 (二)各采购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规定实施采购,不得向定点服务商提出正常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向非定点服务商采购。 (三)定点有效期内供应商未履行承诺的,采购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一经查实,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将定点供应商上述不良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者将暂停或取消其本期定点供应商资格。 (四)市财政局根据需要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定点供应商的价格、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对存在违规采购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责任。 附件:1.2019年度市级物业保安管理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 2.2019年度市级物业保安管理定点采购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平湖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4日 主动公开 抄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国有公司 平湖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