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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北京清华液晶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液晶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1-24 09:18:30|作者:清洁吧
清华大学(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北京清华液晶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液晶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清华大学液晶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定稿).docx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清华大学(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北京清华液晶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华大学液晶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液晶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清资招2019007号(KJY20190164)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华欣、王亚宁、杨帆、张文明项目联系电话:010-82575731/81257/5831/8137转237分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清华大学(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北京清华液晶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联系方式:王老师,010-627716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华欣、王亚宁、杨帆、张文明,010-82575731/81257/5831/8137转237分机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液晶大厦位于清华大学校园东门东侧,总建筑面积6849.81平方米。 本项目为以上建筑物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整体建筑、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安全保卫工作、保洁管理、日常接待服务、楼宇交接及档案管理等服务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提供投标服务和保障服务质量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指2016年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指2016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1日)内无行贿犯罪记录;(9)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353.7 万元(人民币)时间:2019年01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一层招标一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 针对通过报名且提交资料均合格的单位,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200元,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2日 09:00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2日 09:00六、开标地点:清华大学(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二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如该企业性质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则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