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开发分公司充电站示范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19-01-25 09:31:55|作者:清洁吧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开发分公司充电站示范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蒙能集团充电站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开发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开发分公司充电站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内蒙古蒙能金川公交充电站示范项目2.1.1本项目为一座大型电动汽车充电站,占地约14000平方米,充电场站36个快充车位,需要6台324kW充电柜。本项目配置1台高压环网柜,2台汽车充电箱变,共带有18套直流充电设备。充电设施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三部分组成,此充电方式可实现单个车位双枪快充模式(双枪快充额定功率324kW),同时满足36辆车均充需求。一座门卫、调度、监控综合办公室,为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54 m2,建筑体积189 m3。层高3.30m,由值班室、休息室、卫生间组成,场地硬化,硬化体积:200m×70m×0.53m=7420m3,和其他相关辅助设施。2.2鑫泰嘉园小区充电站项目2.2.1鑫泰嘉园小区充电项目位于鑫泰嘉园小区物业室外并对外开放,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本项目额定输出功率为150kW,共配置5套直流充电设备。设备全部投入运行,可以满足5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本工程采用0.4kV低压电源接入,低压电源引自用户配电室距离约200米,低压电源接入点至汽车充电设备间的电缆连接施工由投标人负责,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施工方案,并保证工程施工符合相关电力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2.3呼和浩特火车东客站充电站项目2.3.1火车东站充电站项目为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带来的充电需求,对其停车场进行改造,项目额定输出功率为800kw,共带有25套充电设备,可以满足25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本工程采用10kV高压电源接入,由就近的车站供电站高压柜出线,沿绿化带接入拟建充电站充电箱变内,距离约300米。电力接入施工由投标人负责实施,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电网相关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2.4自治区政协院内充电站项目2.4.1政协院内充电站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用充电站,为满足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现对其停车场进行改造。本项目额定输出功率为150kW,共配置5套直流充电设备。设备全部投入运行,可以满足5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本工程采用0.4kV低压电源接入,低压电源引自用户配电室距离约40米,低压电源接入点至汽车充电设备间的电缆连接施工由投标人负责,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施工方案,并保证工程施工符合相关电力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2.5自治区人大院内充电站项目2.5.1人大院内充电站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用充电站,为满足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现对其停车场进行改造。本项目额定输出功率为150kW,共配置5套直流充电设备。设备全部投入运行,可以满足5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本工程采用0.4kV低压电源接入,低压电源引自用户配电室距离约50米,低压电源接入点至汽车充电设备间的电缆连接施工由投标人负责,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施工方案,并保证工程施工符合相关电力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以下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和售后服务能力或设备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低于四级。 3.1.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1.3投标人须具有相同标的物设备三个项目及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证明业绩的材料必须是合同原件,其他无效)。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必须真实,同时必须配合业主随时进行验证或实地考查。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与事实不符,业主可根据情况对投标人进行处罚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终止合同或把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人(单位)纳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投标人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5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1000元,售后不退。注:报名单位需要进入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详见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nmgjn.com)说明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nmgjn.com)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开发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邮编:邮编:010020联系人:常宇春联系人:胡俊贞电话:0471-3338454、18147150959电话:0471-6517256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nmgjnzb126@126.com网址:网址:http://www.nmgjn.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账号:账号:150835733801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