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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朱屋小组连塘凼旧厂房改造项目村企合作开发主体招标)

2019-01-28 11:28:10|作者:清洁吧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朱屋小组连塘凼旧厂房改造项目(村企合作开发项目)经园洲镇阵村村朱屋小组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合作改造主体。将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朱屋小组连塘凼旧厂房改造项目村企合作开发主体招标 2.2招标人: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朱屋经济合作社 2.3项目位置:位于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朱屋小组连塘凼(宗地面积共计约23500平方米,其中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分别为博府集用(2001)字第13221910001号共6528平方米、博府集用(2004)字第13221910004号共5000平方米,合共11528平方米),实际面积及四至范围均以政府相关部门就该项目列入“三旧”改造规划之后标图建库的红线图为准。 2.4项目土地及房屋现状:土地及房屋均属于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朱屋小组集体所有,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朱屋小组连塘凼旧厂房系于2000年砖混结构修建而成,现房屋渗水严重,钢筋外露,岌岌可危,间接造成资源浪费。招标人已通过其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签字同意就上述合作项目进行“三旧”改造。该项目于2018年12月以“阵村村朱屋经济合作社”为申请单位,完成惠州市“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入库工作,图斑编号44132215631,详见惠市国土资【2018】1257号文。 2.5改造范围:拆迁征地范围的土地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就该项目列入“三旧”改造规划之后标图建库的红线图为准,准确改造范围亦以合作双方确认并经规划部门批准通过的红线图为准。 2.6经济指标:将招标人上述集体工业用地征转为国有商业住宅用地,可开发建设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计容建筑面积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红线图、强度容量控制指标及相关文件为准。本项目所有开发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改造面积即合作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载明的使用权面积按照每平方米土地(指原归属于招标人的占开发项目的土地面积)分配返还不低于零点伍平方米商铺(指建筑面积)给招标人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朱屋经济合作社,并在交付商铺后36个月之内将办理商铺之不动产权证,所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负责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关税费。若合作双方因本合同项目所获得的土地收益返还(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税费、拆除补助、新建补助等全部费用返还),招标人同意将该收益返还所得资金全部归中标方所有,该资金用于合作项目之商铺及公共设施配套等建设,由中标方自主开支使用。自招标方发布合作项目的拆除重建公告并向中标方交付项目地块之日起,至中标方向招标方交付商铺之日止期间,中标方必须按照每月100800 元的标准作为对招标方的建筑物拆迁补偿款。 2.7 开发建设期限:中标方应当自合作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至中标方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进度至可预售阶段,32个月内(包括风雨天)全面完成合作项目的建设,并达到满足向招标方交付商铺的标准,并实际向招标方交付商铺。 2.8合作方式及招标内容:招标人拟采用村企合作开发的方式对该集体土地及旧厂房进行“三旧”改造,合作开发商住楼项目。中标人成为项目合作改造主体,负责编制用地改造方案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作为“三旧”项目改造主体负责实施项目改造。招标人提供村“三旧”集体用地进行村企合作开发,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改造主体将一部分物业的产权移交给招标人(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改造主体必须遵循国家、省、市、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实施本项目的报批、投资与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具备投资建设本项目的能力,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 3.4投标人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无银行不良贷款行为。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政和刑事处罚记录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8日~2月1日期间正常的上班时间,其中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日下午4:00。 4.2报名方式:于上述报名时间持报名资料到博罗县园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县园洲镇政府大院城建一楼)报名,招标人向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提供招标文件。 4.3报名需提交资料: ⑴ 投标报名表(按附件1的格式填写); ⑵ 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法人公章。报名时须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核查。投标申请人必须对其递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2月2日9:30时,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博罗县园洲镇政府大院城建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镇办”栏内的园洲镇人民政府界面政务公开栏、博罗县园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园洲镇广播电视插播一天四次、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朱屋小组村务公开栏、以及连塘凼旧厂房的公告栏张贴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其他 7.1潜在投标人需在报名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潜在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9年2月1日下午4: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定的账号,户名: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账号:80020000002041151,开户行: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3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阵村村朱屋小组连塘凼旧厂房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汇款账号。 7.4中标人需在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 7.5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朱屋经济合作社 地址:博罗县园洲镇阵村村朱屋小组 联系人:朱伟锋,电话:13829932984 博罗县园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博罗县园洲镇政府大院城建一楼 电话:0752-6820828 博罗县园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