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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18年度人行道改造等市政景观项目监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9-01-28 11:32:44|作者:清洁吧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18年度人行道改造等市政景观项目监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2018年度人行道改造等市政景观项目监理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采购编号:RHZH2019-Y-T-004二、采购内容:2018年度人行道改造等市政景观项目监理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壹万圆整(¥310000.00元)四、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2018年度人行道改造等市政景观项目监理2、项目规模:建安工程费约1050万元;包括2018年度人行道改造,合同估算价650万元;中新区B+R停车设施二期工程,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3、项目位置:苏州工业园区4、施工项目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5、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国家现行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6、项目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8、项目保修期限:一年(绿化养护期二年)。五、采购文件获取信息:1、获取时间:自2019年01月18日至2019年01月22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门A入口三楼315(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及领取(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谈判);4、采购文件售价:200元整。5、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供应商须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公司名称一致。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证书;(2)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谈判时间、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01月25日14:00~14:3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地址:2019年01月25日14: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2、谈判时间:2019年01月25日14:30(北京时间)开始3、谈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门A入口三楼315 邮政编码:215129联系人:孙绮芸 电话:0512-68083666-6403传真:0512-68787802九、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512-66609734地址:工业园区月亮湾路十、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十二、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十三、公告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十四、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附件:采购文件RHZH2019-Y-T-0042018年度人行道改造等市政景观项目监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