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秀小区二期西大门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2019-01-31 09:04:41|作者:清洁吧
宝秀小区二期西大门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ZJL[2018]02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秀小区二期西大门及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丰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泉州市丰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8号宝秀小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为81085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西大门及配套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10855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1)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2)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对投标人的要求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文)《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 号文)《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号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01月 30日 08 时 30 分至2019年02月03日17时30分到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795666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19年02月 18日 15: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丰泽区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qzfz.gov.cn)、泉州市丰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公告栏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丰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建设大厦 电 话: 15375873377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大山边路71号 ,邮编: 362000 电 话: 0595-22795666 ,传真: 0595-22512088 联系人: 小许、小林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 电话:0595-22575628 2019年01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