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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冉家坝院区生活垃圾清运比选询价函

2019-01-31 09:13:16|作者:清洁吧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冉家坝院区生活垃圾清运比选询价函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2019/1/31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冉家坝院区生活垃圾清运比选询价函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拟对冉家坝院区生活垃圾、化粪池隔栅栏垃圾清运进行比选询价,请受邀单位严格根据比选询价函做好前期竞标工作,届时欢迎前来竞标。 一、 工作内容 1.向医院提供符合市政环卫部门要求的垃圾箱,每日将装满垃圾的垃圾箱清运至市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出渣,并更换新垃圾箱供医院使用。医院垃圾量约3车/日。 2.按医院要求时间清运垃圾,清运垃圾时间原则上为夜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特殊情况(配合文明城区、环卫大检查等),医院后勤保障科通知中标人临时出渣,中标人有义务配合。 二、清运要求 1、做到文明清运,做好警示标志,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清运完毕后打扫现场,要求垃圾堆放点无遗留垃圾及可见灰尘。 2、对垃圾的清运、抛弃、处置要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若因违反国家对垃圾清运、处置的相关规定,受到处罚,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其它要求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在清运垃圾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院方、中标人及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2.妥善保护好清运现场现有路面、建筑物原有装饰面, 清运过程中如损坏医院路面、建筑物等,修复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报价说明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综合单价包干,竞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竞标人所报单价应包含车辆、运输费、人工费、油料、垃圾箱配置、向环卫环保部门交管理费、弃渣费、管理、利润、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注:医院化粪池格栅栏处垃圾清运处置,医院单独付费,另行签订合同,实行年包干价。 五、款项支付 每日清运车数,医院委托物管部门清点记数并签字确认。月底,由中标人汇总当月垃圾清运数量,报后勤保障科审核后按实付费。 六、竞标人资质要求 竞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证)、清运、清掏资质。并满足以下条件: 1. 营业执照: 2.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不含餐厨垃圾,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城市粪便污水处理经营服务资质认定证书》三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项目相适应。 七、标书内容 1.竞标单位的简介、资质、信誉、业绩等; 2.满足本次比选询价函要求的服务承诺书; 3.竞标报价书应包括:⑴清运每车垃圾的价格、⑵对化粪池格栅栏处垃圾清运处置的费用(年包干价)。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竞标人公章。 八、 竞标文件的编制及投递 竞标文件除按第一条要求编制,确保竞标文件的真实、正确外,还应打印整理装订成一式四份,由竞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装订密封后加盖竞标单位印章,按本比选询价函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专人送达,现场开标。 九、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竞标书视为无效 1.在比选询价期间与我院比选询价小组成员不正常接触; 2.未加盖单位公章; 3.竞标人使用虚假资料。 十、 其它要求 1.比选询价函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竞标人一旦参与竞标,即被认为接受本比选询价函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2.无论比选询价结果如何,竞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比选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3.是否应标,完全自愿。院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解释。 十一、开标时间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二、评标办法 综合评议法 十三、开标地点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现场开标)。 注:本次竟争性比选询价为医院自有资金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形式,非招标组织形式。 联系人:刘老师 023-63846616 13883987896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sfybj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