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比选公告

2019-02-01 11:05:22|作者:清洁吧
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比选公告成都市成华区青龙乡双水碾村三.八组人民路粮库平房9号仓1号库房通过比选方式进行公开招租。一、 招租对象及招租条件 二、报名条件意向承租方应当是中国境内自然人或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三、比选公告发布及时间安排本次比选公告将于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2日期间在成都商物投公司网站、物业现场进行公告。报名截止日为2019年2月2日下午4点。四、报名安排(一)报名地点:成都市成华区青龙乡双水碾村三、八组人民路粮库(二)联系人:李琳(三)联系电话:028-84340709(四)提交比选材料:1、申请函(详见附件);2、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逾期到指定地点递交上述比选文件材料的,比选人不予受理(五)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产生的费用自理。五、比选评审环节(一)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后,如比选人接收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超过2家时且申请价格不低于比选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如申请人仅有1家时且申请价格不低于比选底价的,可直接确定承租人。(二)比选结果将在集团内部进行公示。六、纪律和监督(一)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二)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比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审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比选工作。如果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试图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比选施加影响,取消其比选资格。(三)评审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人的评审和比较、以及评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条款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四)评审成员不得在比选期间私下接触申请人或相关人员,不得接受申请人或相关人员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与比选工作有关的内部情况。 七、法律责任申请人一旦出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的,比选人应当取消其比选资格。比选人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比选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企业机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因不可抗力、非比选人原因之外的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比选人可以取消比选、中选结果及合同,比选人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因比选人在比选过程中的重大失误导致比选结果错误,合同无法签订或履行的,比选人可以取消比选、中选结果及合同。八、比选公告的解释本比选公告涉及相关文件内容和条款由比选人负责解释。 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 1月28日 附件:5、出租比选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