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中医院MRI核磁屏敝、CT射线防护及精密空调货物类采购及安装装饰项目
2019-02-14 09:43:53|作者:清洁吧
南安市中医院MRI核磁屏敝、CT射线防护及精密空调货物类采购及安装装饰项目 2019-02-13 19:00:23.0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安市中医院 乙方:厦门市鹭遥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3]C[TP]2019002的南安市中医院MRI核磁屏敝、CT射线防护及精密空调货物类采购及安装装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医用射线防护材料和设备 MRI核磁屏敝、CT射线防护 1 套 国内 328800 328800 厦门鹭遥 详见详细报价书 1 1-2 其他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 1 套 国内 123000 123000 阿尔西 详见详细报价书 合计: 4518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451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0天内设计、供货、安装施工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南美路103号; 4.3交付条件:设计、供货、安装施工完毕且经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合同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时需具备第三方合格报告:1、辐射安全许可证(环保):环评、检测、验收报告;2、放射诊疗许可证(卫生):预评、检测、控评报告等;3、为采购人一次性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等提供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验收期次2:屏蔽参照防护标准。验收期次3:工程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应向招标人办理移交手续。工程验收时,中标供应商应派有经验和有能力的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配合。。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40 材料进场支付40% 2 30 工程完工 3 25 验收合格 4 5 一年后无质量问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计22590元)。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一年)后、乙方并收到全部工程款项之日止失效。。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本工程施工安装任务,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拖延,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为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的1‰罚金,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本项目施工安装范围: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列明的各项内容。包含MRI核磁屏敝、CT射线防护和其他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14.2 承包方式: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列明的各项内容,固定单价包干;由乙方包工包料施工完成。包括:本项目清单内各项内容深化设计费、材料费、加工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风险费、装卸费、安装费、措施费、成品保护、保洁清理、利润、税金、工程验收、各类相关检测、保修服务等全部费用。 14.3因甲方、设计单位或现场施工的要求,出现机房设计、施工方案变更情况,造成工程量增加的,增补工程量则按合同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清单产品固定单价以实结算;如若本工程无涉及项目清单内容,则按双方商定及综合市场价以实结算。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南安市中医院 乙方: 厦门市鹭遥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南安市美林街道南美路103号 住所: 厦门市集美区北区天安路128号之二1#工业厂房一层B-3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陈燕 委托代理人: 郑科长 委托代理人: 吴女士 联系方法: 13489216868 联系方法: 1890608801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 账号: 账号: 3520 0066 4018 0000 99562 签订地点:南安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13日